Chronological
麥基洗德的地位
7 原來這麥基洗德——
撒冷之王,至高神的祭司,
在亞伯拉罕殺敗眾王回來的時候,去迎接他、祝福他,
2 亞伯拉罕就從所得來的一切中,把十分之一獻給[a]他。
「麥基洗德」翻譯出來,首先是「公義之王」,
然後又是「撒冷之王」——這意思是「和平之王」。
3 他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族譜,
沒有年歲的開始,也沒有生命的終結,
與神的兒子相似,持久做祭司,直到永遠。
4 你們當想一想,這個人多麼偉大!連先祖亞伯拉罕也從最好的戰利品中把十分之一獻給他。 5 雖然利未子孫中那些領受祭司職務的,從亞伯拉罕的後裔[b]中出來,他們還是奉命按照律法向子民,就是自己的同胞[c],收取十分之一。 6 可是,不出於利未世系的那一位,卻從亞伯拉罕收取了十分之一,並且祝福了那擁有各樣應許的亞伯拉罕。 7 原來,位分小的從位分大的接受祝福,是毫無爭議的事。 8 在這裡,收取十分之一的人們固然都會死去;但在那裡,他卻被見證說是永生的。 9 甚至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連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也藉著亞伯拉罕交納了十分之一, 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還在他先祖的身體[d]裡面。
完美的祭司
11 既然如此,如果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份能達到完全——子民本來在這職份下領受了律法——那麼,為什麼還需要照著麥基洗德的等級[e],而不照著所謂「亞倫的等級」興起另一位祭司呢? 12 祭司職份被更換,律法也必須有所更換。 13 其實這些話所論到的那一位是屬於別的支派,這支派中從來沒有人在祭壇供過職; 14 就是說,我們的主明顯是從猶大支派[f]興起的,而對於這個支派,摩西從來沒有提到有關祭司[g]的事。
15 如果照著麥基洗德的相同樣式另有一位祭司興起來,那麼,這件事就更加明顯了。 16 他成為祭司,不是照著有關肉體條例的法則,而是照著那不能毀滅的生命大能, 17 因為他被見證說:
18 原來,一方面,先前的條例因著本身的軟弱和無用,就被廢棄了, 19 因為律法沒有使任何事物完全;另一方面,一個更美好的盼望卻被帶來了;藉著這個盼望,我們可以親近神。
20 再者,所發生的事並不是沒有神的[j]誓言保證。就是說,其他人成為祭司是沒有誓言保證的, 21 可是耶穌[k]藉著對他說話的那一位是有誓言保證的:
22 既然如此,耶穌也就成了更美好之約的保證人。
23 那些以前成為祭司的固然人數眾多,因為死亡阻止了他們繼續留任, 24 但由於耶穌永遠長存,就擁有永恆不變的祭司職份; 25 故此,他也能徹底[n]拯救那些藉著他來到神面前的人;因為他一直活著,為他們代求。
26 這樣一位聖潔、沒有邪惡、毫無玷汙、與罪人分開、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對我們實在是合宜的。 27 他不需要像其他大祭司那樣天天獻祭:先為自己的罪孽,然後為子民;因為當他把自己獻上的時候,就一次性地把這事完成了。 28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軟弱,但在律法以後,誓言保證的話語所委任的兒子,卻永遠完全。
屬天的祭司
8 以上所說的要點是:我們有這樣的一位大祭司,已經坐在諸天之上至尊者的寶座右邊, 2 他是聖所和真會幕的服事者。這會幕是主所搭建的,不是人所搭建的。 3 每一位大祭司受委任,都是為了獻上禮物和祭物;故此,這一位也必須有所獻上。 4 既然如此,如果他在地上,就不會做祭司,因為地上已經有照著律法獻祭物的祭司[o]。 5 那些祭司所事奉的,是天上事物的模型和影子,就如摩西將要完成會幕的時候,得了神的指示,說:「你要注意,一切都要按照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造。」[p] 6 但如今,耶穌得了更尊貴的服事工作,就像他也是更美好之約的中保那樣;這約建立在各樣更美好的應許之上。
完美的新約
7 原來,如果那第一個約[q]是無可指責的,就沒有尋求第二個約的必要了, 8 因為神[r]指責說:
「看哪,時候就要到了!
主說,我要與以色列家
和猶大家訂立新約。
9 這約[s]不像從前我拉著他們祖先的手,
在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日子裡
與他們所立的約。
因為他們沒有持守我的約,
我就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10 主又說,在那些日子以後,
我要與以色列家訂立這樣的約:
我要把我的法則放在他們的意念中,
刻在他們的心上;
我將要做他們的神,
他們將要做我的子民。
11 他們絕不需要教導各自的同胞[t]、各自的兄弟,說:
『你要認識主』——
因為他們所有的人,
從卑微的到尊貴的,
都將認識我;
12 又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
絕不再想起他們的罪孽[u]。」[v]
13 當神[w]說到「新約[x]」,就已經把第一個當做舊的;而那漸漸變舊、漸漸變老的,很快就要消逝了。
舊約的事奉
9 這樣,第一個約[y]也包括了事奉禮的規定和地上的聖所, 2 因為有預備好的會幕:第一間裡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這叫做聖所; 3 會幕第二層幔子後面,叫做至聖所, 4 裡面有金香壇和四周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著嗎哪的金罐、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和兩塊約版; 5 約櫃上方有榮耀的基路伯,遮蔽著施恩座[z]。關於這些,現在就不一一細說了。
6 既然這些東西都這樣預備好了,祭司們就常常進入第一間會幕行事奉禮。 7 至於第二間會幕,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沒有不帶著血的;這血是為自己和子民無意中犯的罪所獻上的。 8 聖靈指明這一點:只要第一間會幕還存在,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就還沒有顯明出來。 9 這會幕是現今時代的一個象徵,在這裡所獻上的禮物和祭物,並不能使事奉者的良心得以完全, 10 因為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種洗淨禮,是屬肉體的規定,一直實施到更新的時候為止。
新約的事奉
11 不過基督已經來到,做了那些已經發生的[aa]美善之事的大祭司,經過了那更大、更完美的會幕。那會幕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說,不屬於這被造的世界。 12 他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藉著他自己的血,一次性地進入聖所,成就了永恆的救贖。 13 實際上,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那些汙穢的人身上,能使他們分別為聖、肉身潔淨, 14 更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ab],將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神,他的血難道不能潔淨我們[ac]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嗎?
15 為此,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藉著死贖清了人在第一個約之下的過犯,好使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恆繼業。 16 要知道,遺囑[ad]在哪裡生效[ae],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 17 事實上,人死了,遺囑[af]才能確立,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遺囑絕對不能生效。 18 原來不用血,第一個約也不能成立, 19 就是說,摩西按照律法向全體民眾宣講了所有的誡命之後,拿了牛犢和山羊[ag]的血,摻上水,用深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灑在那書卷上和全體民眾身上, 20 說:「這是立約的血,是神吩咐給你們的。」[ah] 21 然後,他又同樣地把血灑在會幕和服事用的所有器皿上。 22 按照律法,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
23 既然那些諸天之上事物的模型,必須用這些祭物[ai]來潔淨,那天上事物的本體就必須用比這些更好的祭物來潔淨, 24 因為基督不是進入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象徵——而是進入了上天本身,如今替我們顯現在神的面前。 25 他也不用再三地將自己獻上,像大祭司年年帶著牛羊的[aj]血進入聖所那樣, 26 否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必須再三地受難了。但如今,他在萬世的末期顯現了一次,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 27 就如人人註定都有一死,而且死後有審判, 28 照樣,基督為了擔當眾人的罪孽,也被獻上一次;將來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了罪,而是為了使那些熱切等待他的人得到救恩。
完美的祭
10 既然律法帶有那將要來的美好事物的影子,它不是那些事物的本像,就絕不能藉著年年不斷地獻上同樣的祭物,使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 否則,事奉的人因為一次性地被潔淨,不再覺得有罪孽,難道不早就停止獻祭了嗎? 3 然而這些祭物使人年年都想起罪孽來, 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可能把罪孽除去。
5 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他說:
8 上文說:祭物、供物、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希望的,也不是你所喜悅的,儘管這些都是照著律法獻上的; 9 接著又說:「看哪[am],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神廢除前者,是為了確立後者。 10 我們憑著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身體做供物,就已經一次性地被分別為聖了。
11 所有的祭司天天都站著服事,再三地獻上同樣的祭物,但這些祭物絕不能把罪孽除掉, 12 而這一位為贖罪孽獻上了一個永遠的祭物,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 此後一直等候他的敵人被放在他的腳下做腳凳。 14 事實上,他藉著一個供物,使那些被分別為聖的人永遠得以完全。 15 聖靈也向我們做見證,因為他說過[an]:
16 「主說:『在那些日子以後,
我要與他們訂立這樣的約:
我要把我的法則放在他們的心上,
刻在他們的意念中。』」[ao]
17 然後又說:
18 所以在哪裡這些罪得了赦免,在哪裡就不再有贖罪的供物了。
敬神的勸勉
19 因此,弟兄們,我們藉著耶穌的血,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 20 他為我們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 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的祭司管理神的家, 22 既然我們的心被血[ar]灑過,脫離了罪惡感,身體也被清水洗淨了,就讓我們懷著真誠的心,以確信不移的信仰近前來; 23 讓我們毫不動搖地持守所告白的盼望,因為向我們應許的那一位是信實的; 24 讓我們彼此看顧,好激勵愛心和美好的工作。 25 你們不要放棄自己的聚會,像某些人所習慣的那樣,而要彼此鼓勵;你們既然看見那日子[as]臨近,就更應該這樣。
警告明知故犯的罪
26 要知道,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被保留下來; 27 只保留了對審判的可怕等待,和那將要吞滅敵對者的嫉恨之火。 28 任何拒絕摩西律法的人,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見證,就得不到憐憫而死, 29 何況一個人踐踏了神的兒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聖靈,你們想想,這個人難道不該受更厲害的懲罰嗎? 30 因為我們認識曾說過「報應在我,我將回報[at]」[au]的那一位,他又說過「主要審判自己的子民。」[av]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中實在可怕。
32 你們要回想原先的日子:當你們蒙了光照以後,忍受了許多痛苦掙扎; 33 有時候當眾受責罵、受患難;有時候陪伴那些受到同樣遭遇的人。 34 的確,你們不但同情了那些被囚禁的人[aw],而且當自己所擁有的被奪去時,你們也甘心接受了,因為知道你們在天上[ax]有更好的、長存的產業。 35 所以,不要丟棄你們的確信,這確信帶來極大的報償。 36 其實,你們需要忍耐,好在你們行完神的旨意以後,可以領受所應許的。
37 要知道,還有一點點時候,
「要來的那一位就要來臨,他不會遲延。
38 我的義人將因信而活;
如果他退縮,
我的心就不喜悅他。」[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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