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New Testament
逾越節(A)
16 「你要守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逾越節,因為在亞筆月,耶和華—你的 神在夜間領你出埃及。 2 你當在那裏,耶和華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從羊羣牛羣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3 這祭牲不可和有酵的東西一起吃。因為你曾匆忙離開埃及地,你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七日,好讓你一生的年日記得你從埃及地出來的那一日。 4 在你全境內,七日不可見到酵母。第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 5 你不可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裏,獻逾越節的祭, 6 只可在那裏,耶和華—你 神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在晚上日落的時候,就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7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來吃,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8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七七收穫節(B)
9 「你要計算七個七日:從你用鐮刀開始收割莊稼時算起,一共七個七日。 10 你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七七節,按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獻上你手裏的甘心祭。 11 你和你的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在你中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都要在那裏,耶和華—你 神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 12 你要記得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也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住棚節(C)
13 「你收藏了禾場和壓酒池的出產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14 在節期中,你和你的兒女、僕婢,以及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15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要在你一切的收成上和你手裏所做的一切賜福給你,你就非常歡樂。
16 「你所有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不可空手朝見耶和華。 17 各人要按自己手中的能力,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奉獻禮物。」
秉公審斷
18 「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中,為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百姓, 19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情面,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睛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20 公正!你要追求公正,好使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
神所憎惡的敬拜
21 「你為耶和華—你的 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種任何樹木作亞舍拉, 22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的 神所憎恨的。」
17 「凡有殘疾,有任何惡疾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2 「在你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各城中,任何一座城裏,若有男人或女人做了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 去事奉別神,敬拜它們,或拜太陽,或拜月亮,或拜天上的萬象,是我[a]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心探聽。看哪,是真的,確實有這可憎的事在以色列中發生, 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把這男人或女人處死。 6 要憑兩個證人或三個證人的口,才可以把他處死,不可只憑一個證人的口處死他。 7 證人要先動手,然後眾百姓也動手把他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8 「你城中若有難以判斷的案件,涉及流血,訴訟,或毆打等爭訟的事,你就要起來,上到那裏,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9 去見利未家的祭司和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決指示你。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決,你要執行,謹守遵行他們一切所教導你的。 11 要按照所教導你的律法、所告訴你的典章去執行;他們指示你的判決,你不可偏離左右。 12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那裏事奉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要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 眾百姓聽見了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了。」
立王的指示
14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在其中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我四圍所有的國家一樣』, 15 你一定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你的王。要從你弟兄中立一人為你的王,不可立你弟兄之外的外邦人治理你。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為加添馬匹使百姓回埃及去,因耶和華曾對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免得他的心偏離;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 他登了國度的王位之後,要在利未家的祭司面前,將這律法書為自己抄寫一份在書卷上。 19 這書要存在他那裏,他一生的年日要誦讀,好使他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的心向弟兄高傲,偏離了這誡命,或向右或向左。這樣,他和他的子孫就可以長久作王治理以色列。」
祭司和利未人應得的份
18 「利未家的祭司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得產業;他們可以吃耶和華的火祭,那是他的產業。 2 他在弟兄中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的。 3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 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新的油,以及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眾支派中揀選他,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若離開他在以色列中所居住的任何一座城,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 就要在那裏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正如他的眾弟兄利未人在耶和華面前侍立一樣。 8 除了賣祖產所得的以外,他們[b]要吃同等分量的祭物。」
禁止異教的習俗
9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之地,不可學那些國家行可憎惡的事。 10 你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星象的、行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施符咒的、招魂的、行巫術的和求問死人的。 12 凡做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因這可憎惡的事,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13 你要向耶和華—你的 神作完全人。 14 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家都聽從觀星象的和占卜的,但是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准你這樣做。」
興起像摩西的先知
15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弟兄中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他。 16 這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那日向耶和華—你的 神所求的一切,說:『求你不要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對我說:『他們說得對。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放在他口裏;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訴他們。 19 誰不聽從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向他追究。 20 若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說了我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處死。』 21 你心裏若說:『我們怎能知道那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呢?』 22 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沒有實現,或不應驗,這話就是耶和華未曾吩咐的,而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必怕他。」
預言聖殿被毀(A)
13 耶穌從聖殿裏出來的時候,有一個門徒對他說:「老師,請看,這是多麼了不起的石頭!多麼了不起的建築!」 2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這些宏偉的建築嗎?這裏將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
終局的預兆(B)
3 耶穌在橄欖山上,面向聖殿坐着;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私下問他說: 4 「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呢?這一切事將成的時候有甚麼預兆呢?」 5 耶穌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 6 將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7 當你們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不要驚慌;這些事必須發生,但這還不是終結。 8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地震、饑荒。這都是災難[a]的起頭。 9 但你們自己要謹慎;因為有人要把你們交給議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裏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統治者和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 10 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 11 有人把你們解送去受審的時候,不要事先擔心說甚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甚麼話,你們就說甚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而是聖靈。 12 兄弟要把兄弟、父親要把兒女置於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13 而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但堅忍到底的終必得救。」
大災難(C)
14 「當你們看見那『施行毀滅的褻瀆者』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 15 在屋頂上的,不要下來,也不要進家裏去拿東西; 16 在田裏的,不要回去取衣裳。 17 在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就苦了。 18 你們要祈求,叫這事不在冬天發生。 19 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災難,自從 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從沒有這樣的災難,將來也不會有。 20 若不是主減少那些日子,凡血肉之軀的,就沒有一個能得救;但是為了他所揀選的選民,他將那些日子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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