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nological
暗殺懸案的條例
21 “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地上,如果發現有被殺的人,倒臥在田野,又不知道是誰殺死他的, 2 這樣,你的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量一下從被殺的人那裡到四周城市的距離。 3 看看哪一座城離那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母牛犢,就是還沒有耕過地、沒有負過軛的。 4 那城的長老要把母牛犢牽下去,到一個有活水長流的山谷,就是未曾耕種過、未曾撒過種的地方,在那裡要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5 利未支派的祭司的子孫要上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一切爭訟和一切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的話決定。 6 那城所有的長老,就是離那被殺的人最近的,都要在山谷中,在被折斷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7 他們要聲明,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過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的子民以色列,就是你救贖的,不要使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歸在你的子民以色列中間。’這樣,他們流人血的罪就得到赦免了。 9 如果你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中間除掉流無辜人的血的罪了。
娶女戰俘為妻的條例
10 “你出去和仇敵作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 神把他們交在你手裡,你就把他們擄了去。 11 如果你在被擄的人中看見了容貌美好的女子,就戀慕她,要娶她作妻子, 12 那麼,你可以把她帶進你的家裡;她要剃頭修甲, 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個月,然後你才可以親近她;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14 如果將來你不喜歡她,就要讓她隨意離去,決不可為了錢把她出賣,也不可以她為奴,因為你已經污辱了她。
勿因私愛廢長立幼
15 “如果人有兩個妻子,一個是他喜愛的,一個是他不喜愛的,兩個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他不喜愛的妻子生的; 16 到了他把所有的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日子,他不可把他喜愛的妻子的兒子立為長子,排在他不喜愛的妻子的兒子以上,他才是長子; 17 卻要承認他不喜愛的妻子的兒子為長子,把所有的產業分兩分給他,因為這兒子是他強壯有力的時候所生的頭生子,長子的權利本是屬於他的。
對待逆子的條例
18 “如果人有忤逆倔強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父母管教他以後,他還是不聽從; 19 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帶到當地的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 20 對本城的長老說:‘我們這個兒子忤逆倔強,不聽從我們的話,是個貪食好酒的人。’ 21 全城的人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聽見了,就都懼怕。
其他各種條例
22 “如果人犯了該死的罪,被處死以後,你就把他掛在木頭上; 23 他的屍體不可留在樹上過夜,必須在當日把他埋葬,因為被掛在木頭上的,是受 神咒詛的;這樣,你就不至於玷污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地了。”
22 “如果你看見你兄弟的牛或羊走迷了,你不可不理,總要把牠們牽回你的兄弟那裡。 2 如果你的兄弟離你很遠,或是你不認識他,你就要把牠牽到你家中,留在你那裡,等到你的兄弟來尋找牠,你就還給他。 3 對他的驢,你要這樣行;對你的兄弟失去而被你找到的任何東西,你都要這樣行,不可不理。 4 如果你看見你兄弟的驢或牛跌倒在路上,你不可不理,總要幫助他把牠們拉起來。
5 “婦女不可穿男子的服裝;男子也不可穿婦人的衣服;因為這樣作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的 神厭惡的。
6 “如果你在路上遇見鳥窩,或是在樹上,或是在地上;裡面有雛鳥,或是有蛋;母鳥伏在雛鳥身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子一起取去; 7 總要讓母鳥飛去,只可以取子;這樣你就可以得著好處,得享長壽。
8 “如果你建造新房屋,要在屋頂上作欄杆;免得有人從那裡跌下來,流血的罪就歸到你家。
9 “不可把兩樣的種子撒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所種的全部收成和葡萄園的出產,都要被充公歸與聖所(“要被充公歸與聖所”或譯:“受到玷污”)。 10 你不可用牛和驢一同耕地。 11 不可穿羊毛和細麻混合織成的布料。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邊做繸子。
貞操的條例
13 “如果人娶妻,和她同房之後,就恨她, 14 捏造可恥的事毀謗她,破壞她的名譽,說:‘我娶了這個女子,和她親近的時候,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15 那少女的父母就要把那少女的貞潔憑據拿出來,帶到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 16 少女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把我的女兒給這人作妻子,他卻恨她, 17 捏造可恥的事毀謗她,說:“我發現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的憑據。’於是,他們就把衣服鋪在那城的長老面前。 18 那城的長老要把那人捉住,懲罰他, 19 罰他一千一百四十克銀子,交給那少女的父親,因為他破壞了一個以色列處女的名譽;那少女仍要作他的妻子,終生不能休她。 20 但如果這事是真的,少女沒有貞潔的憑據, 21 就要把那少女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把她打死,因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在她父家行了淫亂;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去。
22 “如果發現有人和有夫之婦同寢,就要把姦夫淫婦二人都處死;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了。
23 “如果有個少女,本來是處女,已經許配了人,有人在城裡遇見了她,和她同寢, 24 你們就要把他們二人帶到當地的城門口,用石頭打死他們。那少女該死,是因為她雖在城裡,卻沒有呼叫;那男人該死,是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5 如果有人在田間遇見了已經許配人的少女,拉住她,和她同寢,只要把那和她同寢的人處死。 26 但你不可對付那少女,她並沒有該死的罪。這件事就像一個人忽然起來攻擊自己的鄰舍,你把他殺了一樣。 27 因為那人在田間遇見那少女,那已經許配人的少女呼叫了,卻沒有人救她。
28 “如果有人遇見一個少女,原是處女,還沒有許配過人,就抓住她,和她同寢,又被人發現, 29 那和她同寢的人就要把五百七十克銀子給那少女的父親,那少女要歸作他的妻子,因為他玷污了她;他終生不能休她。
30 “人不可娶父親的妻子,也不可揭開父親的衣襟。”(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23:1)
不得進耶和華的會的人
23 “睾丸受傷的,或生殖器被割除的,不可進耶和華的會。(本節在《馬索拉文本》為23:2) 2 私生子不可進耶和華的會;他的後代直到第十代,也不可進耶和華的會。 3 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進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後代直到第十代,也永遠不可進耶和華的會。 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為他們從兩河之間的亞蘭的毘奪雇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攻擊你,咒詛你。 5 但耶和華你的 神不願聽從巴蘭;耶和華你的 神使咒詛的話變為你的祝福,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愛你。 6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尋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福樂。
7 “你不可厭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兄弟;不可厭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 8 他們所生的子孫到了第三代,就可以進耶和華的會。
9 “你出兵安營攻打仇敵的時候,要謹守自己,遠避一切惡事。
保持軍營潔淨的條例
10 “如果你們中間有人因為夜間偶然夢遺而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去,不可進入營中。 11 到了黃昏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日落了,他才可以進入營中。 12 你在營外要有廁所,你可以出到那裡去便溺。 13 在你的器械中,要有一把鍬;你在外面便溺以後,可以用來鏟土,轉身把糞便掩蓋。 14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常在你的營中行走,要拯救你,要把你的仇敵交在你的面前;所以你的營要聖潔,免得他看見你那裡有污穢的東西,就離開你。
其他各種條例
15 “如果一個奴僕離開了他的主人,逃到你那裡來,你不可把他送交他的主人。 16 他要在你中間和你同住,住在他自己選擇的地方,住在他喜歡的城市,你不可欺負他。
17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廟妓,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男廟妓。 18 妓女所得的酬金,或男妓所得的代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的 神的殿裡還任何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的 神厭惡的。 19 你借給你兄弟的銀錢、食物,或是任何可以生利的東西,都不可取利。 20 借給外族人,你倒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的兄弟,你就不可取利;好使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要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21 “如果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了願,就不可遲延還願,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必向你追討,那時你就有罪了。 22 如果你不許願,你倒沒有罪。 23 你嘴裡說出來的,你要謹守;你親口應許的甘心祭,就是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許的願,你要實行。
24 “你進了你鄰舍的葡萄園,你可以隨意吃飽葡萄,只是不可裝在你的器皿裡。 25 你進了你鄰舍的麥田,你可以用手摘麥穗,只是不可在你鄰舍的麥田裡揮動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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