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Complementary)
秉行 神律法確保福樂
121 我曾秉公行義;
求你不要把我撇下,交給欺壓我的人。
122 求你作你僕人的保證人,確保我的好處;
不要容傲慢人欺壓我。
123 因盼望你的救恩和你公義的應許,
我的眼睛都昏花了。
124 求你按著你的慈愛待你的僕人,
把你的律例教導我。
125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
使我可以明白你的法度。
126 現在是耶和華行動的時候;
因為人都違犯了你的律法。
127 因此我愛你的命令,
勝過金子,甚至勝過精金。
128 在一切事上,你所有的訓詞我都視為正直;
我恨惡一切虛謊的道。
智慧的判斷
16 有一天,有兩個作妓女的婦人來見王,站在他面前。 17 其中一個婦人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她與我在房子裡的時候,我生了一個孩子。 18 我生了孩子以後的第三天,這婦人也生了一個孩子。我們都住在一起。除了我們兩個人在房子裡以外,再沒有別人與我們一起在這房子裡。 19 夜間,這婦人睡覺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 20 她卻在半夜,趁著婢女睡著的時候,起來,從我身旁把兒子抱去,放在她的懷裡;又把她死了的兒子放在我的懷裡。 21 第二天早上我起來,要給我的兒子吃奶的時候,發覺他死了。那天早晨我再仔細察看,發覺他並不是我所生的兒子!” 22 那一個婦人說:“不!活的兒子是我的,死的兒子才是你的。”但這一個婦人說:“不!死的兒子是你的,活的兒子才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彼此爭辯。
23 王說:“這個婦人說:‘活的兒子是我的,死的兒子才是你的’,那個婦人卻說:‘不!死的兒子是你的,活的兒子才是我的。’” 24 王就吩咐:“給我拿一把刀來!”人就把刀帶到王面前。 25 王說:“把活的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個婦人,一半給那個婦人。” 26 那活孩子的母親因為愛子心切,就對王說:“我主啊,把那活的孩子給她吧,千萬不可殺死他!”另一個婦人卻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開吧!” 27 王回答說:“把活孩子給這個婦人,千萬不可殺死他,這個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判斷的這案件,就都敬畏他,因為看見他心裡有 神的智慧,能夠判案。
從天上來的智慧
13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應當有美好的生活,用明智的溫柔,把自己的行為表現出來。 14 如果你們心中存著刻薄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誇口,也不可說謊抵擋真理。 15 這種智慧不是從天上來的,而是屬地的、屬血氣的和屬鬼魔的。 16 因為凡有嫉妒和自私的地方,就必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 17 至於從天上來的智慧,首先是純潔的,其次是和平的,溫柔的,謙遜的,滿有恩慈和善果,沒有偏袒,沒有虛偽。 18 這是締造和平的人,用和平所培植出來的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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