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New Testament in 24 Weeks
因信稱義
3 唉,無知的加拉太人哪!是誰迷惑了你們[a]呢?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難道不是先前被描繪在你們眼前的嗎? 2 我只想請教你們這一點:你們領受了聖靈,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還是本於信而聽從呢? 3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以聖靈開始,現在卻要以肉體完成嗎? 4 你們受了這麼多的苦,都沒有意義嗎?會不會真的沒有意義呢! 5 那麼,神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是本於你們在律法上的行為,還是本於你們信而聽從呢?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b], 7 因此你們應當知道:那些本於信的,他們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既然經文預先看見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福音傳給了亞伯拉罕,說:「萬國都要藉著你蒙祝福。」[c] 9 這樣,那些有信仰的人,與有信仰的亞伯拉罕一同蒙祝福。
律法與應許
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d] 11 所以,明顯地沒有人能藉著律法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將因信而活。」[e] 12 律法不是本於信,但是「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f] 13 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g] 14 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所蒙的祝福,能在基督耶穌裡臨到外邦人,好使我們能藉著信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按人的意思說話:甚至是人的約,一旦證實了,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 16 神的各樣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一個後裔說的。神並沒有說「後裔們」,像是指著許多人;而是說「你的一個後裔」[h],像是指著一個人,這一位就是基督。 17 我說的這話是: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不能廢棄神[i]預先立好的約,使那應許無效。 18 如果繼業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了;但是神把繼業[j]賜給亞伯拉罕是藉著應許。
律法的目的
19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了過犯的緣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應許的後裔[k]來臨;律法是藉著天使,通過中保的手所規定的。 20 不過中保沒有為一方的,神卻是一位。 21 那麼,律法和神的各樣應許是對立的嗎?絕對不是!如果一個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賜下,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22 然而,經上的話把萬物[l]都圈在罪孽之下,為要使這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那些相信的人。 23 只是在這信仰臨到之前,我們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這將要來臨的信仰被啟示出來。 24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m],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25 不過,這信仰既然已經臨到,我們就不在導師[n]之下了, 26 因為你們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是神的兒女。
後裔與繼承人
27 實際上,你們所有受洗[o]歸入基督的,就穿上了基督, 28 其中沒有猶太人或希臘人,沒有為奴的或自由的,沒有男的或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合而為一了。 29 而且,如果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的繼承人。
4 我說:繼承人雖然是一切的主人,但是當他還是小孩子的時候,與奴僕沒有區別; 2 他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所預定的時候來到。 3 我們也是這樣: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在世界的原則下受奴役。 4 但是等到時候一滿足,神就派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 5 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好使我們得到兒子的名份。 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派遣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p]的心,呼叫:「阿爸!父啊!」 7 這樣,你不再是奴僕,卻是兒子了;既然是兒子,就藉著神,也是繼承人[q]。
對加拉太信徒的關心
8 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固然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做了奴僕, 9 但如今,你們認識了神——不過更要說,被神所認識——怎麼能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原則裡去呢?你們願意再重新做它們的奴僕嗎? 10 你們竟嚴守著某些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替你們擔心,恐怕我為你們的勞苦毫無意義了。
12 弟兄們,我請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也沒有虧負過我。 13 你們知道,我原先傳福音給你們,是身體有病的時候。 14 雖然我的身體對你們[r]是個試煉,但你們並沒有藐視我,也沒有唾棄我,反而接受我如同接受神的使者、如同接受基督耶穌。
15 你們當時的福份到哪裡去了[s]呢?我可以給你們做見證:那時如果有可能,你們連自己的眼睛都會挖出來給我! 16 我對你們說真話[t],結果就成了你們的敵人[u]嗎? 17 那些人[v]對你們熱心,並不是出於好意,而是想要離間你們,好讓你們對他們熱心。 18 不過在善事上常有熱心,卻是好的,但不要僅僅是我與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 19 我的孩子們哪,為了你們,我再次經受臨產的陣痛,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 20 我現在想要與你們在一起,也要改變我的語氣,因為我為你們的緣故心裡困惑。
兩個婦人的寓意
21 你們這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難道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22 因為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女僕[w],一個出於自由女人[x]。 23 那出於女僕的是由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女人的是藉著應許生的。 24 這些都是有寓意的。就是說,這兩個女人是兩個約。一個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她就是夏甲。 25 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y]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女人;她是我們[z]的母親。 27 因為經上記著:
「不能生育、沒有生產的女子啊,
你要歡喜!
沒有經歷臨產陣痛的女子啊,
你要放聲呼喊!
因為沒有丈夫的女子,
比有丈夫的女子有更多的兒女。」[aa]
28 不過弟兄們,你們[ab]就像以撒一樣,是應許的兒女。 29 但正如那由肉體生的[ac]當時逼迫了那由聖靈生的[ad],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
「把女僕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僕的兒子,絕不可以與自由女人的兒子一同做繼承人。」[ae]
31 因此,弟兄們,我們不是女僕的兒女,而是自由女人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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