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New Testament in 24 Weeks
問安
1 我[a]保羅做使徒,既不是出於人,也不是藉著人,而是藉著耶穌基督和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父神; 2 我和所有與我在一起的弟兄致加拉太的各教會:
3 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b]臨到你們! 4 基督照著神我們父的旨意,已經為我們的罪孽獻上了自己,為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 5 願榮耀歸於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沒有別的福音
6 我感到驚奇,你們這麼輕易地離棄了藉著基督的恩典召喚你們的那一位,轉向了別的福音。 7 其實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而是有些人在攪擾你們,想要篡改基督的福音。 8 然而,就算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使者,如果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我們先前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該受詛咒。 9 我們先前說過,現在我再說:如果有人向你們傳講的福音,與你們先前所領受的不同,他就該受詛咒。
10 我現在到底是要得人的信任,還是要得神的信任呢?難道我是想討人的喜悅嗎?如果我仍然討人的喜悅,我就不是基督的奴僕了。
為使徒身份辯護
11 弟兄們,我要你們明白,我所傳的福音不是按人的意思, 12 因為我既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受人教導的,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
13 你們聽說過我以前在猶太教中的行事為人:我曾極力地逼迫神的教會,殘害她。 14 我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的許多同輩更進一步,是一個對我祖先的傳統格外熱心的人。 15 然而神,就是當我在母腹裡時就把我分別出來、又藉著他的恩典召喚我的那一位,樂意 16 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好使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我沒有立刻與人[c]商量, 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做使徒的,而是往阿拉伯去,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
18 三年以後,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d],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 19 至於其他的使徒,除了主的弟弟[e]雅各,我都沒有見過。 20 我現在所寫給你們的,看哪,是在神面前寫的,我不是在說謊。
21 後來,我到了敘利亞和奇里乞亞地區。 22 那時,在基督裡的猶太各教會,還沒有見過我的面。 23 他們只是聽說:「以前逼迫我們的那個人,現在卻在傳揚他曾經殘害過的信仰。」 24 他們就因我的緣故不住地榮耀神。
在耶路撒冷的辯護
2 過了十四年,我與巴拿巴一起再次上耶路撒冷,並且帶著提多一起去。 2 我是照著啟示上去的,向他們陳述了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不過是單獨地向那些公認是人物的做了陳述,免得我過去或是現在所奔跑的都落了空[f]。 3 與我在一起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受割禮。 4 其實提到這件事[g],是因著一些偷偷進來的假弟兄的緣故;他們混進來窺視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擁有的自由,為了要奴役我們。 5 我們對這些人,一刻也沒有屈服妥協,好使福音的真理在你們中間繼續存留。
6 至於那些公認是人物的——無論他們從前什麼樣,都對我沒有區別;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公認是人物的並沒有給我增添什麼; 7 不過他們反而看出來:我受了委託去傳福音給沒有受割禮的人,正如彼得受了委託去傳福音給受割禮的人, 8 因為在彼得裡面做工、使他做受割禮之人使徒的那一位,也在我裡面做工、使我做外邦人的使徒。 9 公認是柱石的雅各、磯法和約翰,既然明白了神所賜給我的恩典,就向巴拿巴和我伸出右手行契合之禮[h],要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而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只是要我們記得窮人,而這一點也正是我一向努力做的。
從律法下得自由
11 不過磯法[i]來到安提阿的時候,我曾當面抵擋他,因為他有該責備的地方。 12 原來,從雅各那裡來的一些人到達之前,磯法與外邦人一起吃飯;可是那些人一到,他因為怕那些割禮派的人[j],就退縮,與外邦人分開了。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跟著他裝假,以致連巴拿巴也被他們的偽善引入歧途。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的行為不符合福音的真理,就在大家面前對磯法[k]說:「你身為猶太人,如果像外邦人而不像猶太人那樣生活,怎麼還要強求外邦人像猶太人一樣呢?」
15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不是「外邦中的罪人」, 16 不過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於是我們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稱義,而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因為沒有一個人[l]本於律法上的行為會被稱為義。 17 但如果我們自己尋求在基督裡被稱為義,卻被發現還是罪人,那麼,難道基督就成了罪的僕人嗎?絕對不是! 18 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 19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20 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如今我在肉體中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甚至為我捨棄了自己。 21 我不棄絕神的恩典,因為義如果是藉著律法而來的,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Copyright © 2011 by Global Bible Initi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