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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Semicontinuous)

Daily Bible readings that follow the church liturgical year, with sequential stories told across multiple weeks.
Duration: 1245 days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Version
詩 篇 22:23-31

23 你 們 敬 畏 耶 和 華 的 人 要 讚 美 他 ! 雅 各 的 後 裔 都 要 榮 耀 他 ! 以 色 列 的 後 裔 都 要 懼 怕 他 !

24 因 為 他 沒 有 藐 視 憎 惡 受 苦 的 人 , 也 沒 有 向 他 掩 面 ; 那 受 苦 之 人 呼 籲 的 時 候 , 他 就 垂 聽 。

25 我 在 大 會 中 讚 美 你 的 話 是 從 你 而 來 的 ; 我 要 在 敬 畏 耶 和 華 的 人 面 前 還 我 的 願 。

26 謙 卑 的 人 必 吃 得 飽 足 ; 尋 求 耶 和 華 的 人 必 讚 美 他 。 願 你 們 的 心 永 遠 活 著 !

27 地 的 四 極 都 要 想 念 耶 和 華 , 並 且 歸 順 他 ; 列 國 的 萬 族 都 要 在 你 面 前 敬 拜 。

28 因 為 國 權 是 耶 和 華 的 ; 他 是 管 理 萬 國 的 。

29 地 上 一 切 豐 肥 的 人 必 吃 喝 而 敬 拜 ; 凡 下 到 塵 土 中 ─ 不 能 存 活 自 己 性 命 的 人 ─ 都 要 在 他 面 前 下 拜 。

30 他 必 有 後 裔 事 奉 他 ; 主 所 行 的 事 必 傳 與 後 代 。

31 他 們 必 來 把 他 的 公 義 傳 給 將 要 生 的 民 , 言 明 這 事 是 他 所 行 的 。

創 世 記 15:1-6

15 這 事 以 後 , 耶 和 華 在 異 象 中 有 話 對 亞 伯 蘭 說 : 亞 伯 蘭 , 你 不 要 懼 怕 ! 我 是 你 的 盾 牌 , 必 大 大 的 賞 賜 你 。

亞 伯 蘭 說 : 主 耶 和 華 阿 , 我 既 無 子 , 你 還 賜 我 甚 麼 呢 ? 並 且 要 承 受 我 家 業 的 是 大 馬 色 人 以 利 以 謝 。

亞 伯 蘭 又 說 : 你 沒 有 給 我 兒 子 ; 那 生 在 我 家 中 的 人 就 是 我 的 後 嗣 。

耶 和 華 又 有 話 對 他 說 : 這 人 必 不 成 為 你 的 後 嗣 ; 你 本 身 所 生 的 才 成 為 你 的 後 嗣 。

於 是 領 他 走 到 外 邊 , 說 : 你 向 天 觀 看 , 數 算 眾 星 , 能 數 得 過 來 麼 ? 又 對 他 說 : 你 的 後 裔 將 要 如 此 。

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

創 世 記 15:12-18

12 日 頭 正 落 的 時 候 , 亞 伯 蘭 沉 沉 地 睡 了 ; 忽 然 有 驚 人 的 大 黑 暗 落 在 他 身 上 。

13 耶 和 華 對 亞 伯 蘭 說 : 你 要 的 確 知 道 , 你 的 後 裔 必 寄 居 別 人 的 地 , 又 服 事 那 地 的 人 ; 那 地 的 人 要 苦 待 他 們 四 百 年 。

14 並 且 他 們 所 要 服 事 的 那 國 , 我 要 懲 罰 , 後 來 他 們 必 帶 著 許 多 財 物 從 那 裡 出 來 。

15 但 你 要 享 大 壽 數 , 平 平 安 安 地 歸 到 你 列 祖 那 裡 , 被 人 埋 葬 。

16 到 了 第 四 代 , 他 們 必 回 到 此 地 , 因 為 亞 摩 利 人 的 罪 孽 還 沒 有 滿 盈 。

17 日 落 天 黑 , 不 料 有 冒 煙 的 爐 並 燒 著 的 火 把 從 那 些 肉 塊 中 經 過 。

18 當 那 日 , 耶 和 華 與 亞 伯 蘭 立 約 , 說 : 我 已 賜 給 你 的 後 裔 , 從 埃 及 河 直 到 伯 拉 大 河 之 地 ,

羅 馬 書 3:21-31

21 但 如 今 ,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為 證 :

22 就 是 神 的 義 ,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加 給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 並 沒 有 分 別 。

23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

24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

25 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 藉 著 人 的 信 ,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

26 好 在 今 時 顯 明 他 的 義 , 使 人 知 道 他 自 己 為 義 , 也 稱 信 耶 穌 的 人 為 義 。

27 既 是 這 樣 ,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 不 是 ,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

28 所 以 ( 有 古 卷 : 因 為 )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

29 難 道 神 只 作 猶 太 人 的 神 麼 ? 不 也 是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麼 ? 是 的 , 也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

30 神 既 是 一 位 , 他 就 要 因 信 稱 那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 也 要 因 信 稱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

31 這 樣 , 我 們 因 信 廢 了 律 法 麼 ? 斷 乎 不 是 ! 更 是 堅 固 律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