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Semicontinuous)
稱頌 神拯救脫離死亡
大衛的詩:獻殿之歌。
30 耶和華啊!我要尊崇你,因為你曾救拔我,
不容我的仇敵向我誇耀。
2 耶和華我的 神啊!
我曾向你呼求,
你也醫治了我。
3 耶和華啊!你曾把我從陰間救上來,
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
4 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要歌頌耶和華,
讚美他的聖名。
5 因為他的怒氣只是短暫的,
他的恩惠卻是一生一世的;
夜間雖然不斷有哭泣,
早晨卻必歡呼。
6 至於我,我在安穩的時候曾說:
“我必永不動搖。”
7 耶和華啊!你的恩寵,使我堅立,如同大山;
你一掩面,我就驚惶。
8 耶和華啊!我曾向你呼求;
我曾向我主懇求,說:
9 “我被害流血,下到深坑,有甚麼益處呢?
塵土還能稱讚你,還能傳揚你的信實嗎?
10 耶和華啊!求你垂聽,恩待我;
耶和華啊!求你幫助我。”
11 你已經把我的悲哀變為舞蹈,
把我的麻衣脫去,又給我穿上歡樂;
12 好讓我的靈(“靈”或譯:“榮耀”或“肝”;與16:9,57:8,108:1同)歌頌你,永不停止。
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要永遠稱讚你。
多種皮膚病之條例
1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 2 “如果有人在皮肉上生了瘤,或癬,或火斑,後來皮肉變成了大痲風病症(本章病名多不能確定它們的學名。傳統翻譯作“痲風”的希伯來字,本章用來形容不同的皮膚病症),就要把他帶到一個作祭司的亞倫子孫那裡。 3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的病症;如果患處的毛已經變白(“變白”或譯:“較其他皮肉色澤顯然為深”),病症的現象又深透皮下的肉,就是大痲風病症,祭司發現這樣,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 4 火斑若是在他的皮肉上發白,但沒有深透皮膚的現象,上面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把患者隔離七天。 5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如果看見病情止住了,皮上的患處沒有蔓延,祭司還要把他再隔離七天。 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如果看見患處色澤變淡,也沒有在皮上蔓延,祭司就要宣布他為潔淨,這不過是癬;他洗淨衣服,就得潔淨了。 7 但是祭司察看,宣布他潔淨以後,癬若是在皮上蔓延,他就要再次給祭司察看。 8 祭司要察看他;如果發現癬在皮上蔓延了,祭司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這是大痲風。
9 “如果有人感染到大痲風,就要帶他到祭司那裡。 10 祭司要察看,如果發現皮上有白色浮腫,毛已經變白,患處的肉紅腫, 11 這就是皮肉上的潛伏性痲風病發作,祭司要宣布他為不潔淨;不必隔離觀察,因為他已經不潔淨。 12 如果祭司認為痲風病已在皮上蔓延,從頭到腳遮滿了患病者全身的皮, 13 那麼祭司就要察看;如果看見痲風布滿了他的全身,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因為全身變白,就算是潔淨。 14 但他身上甚麼時候出現紅腫的肉,他就成為不潔淨。 15 祭司發現那紅腫的肉,就要宣布他為不潔淨;紅腫的肉原來是不潔淨的,是痲風病。 16 但紅腫的肉若是再復原,又變成白,他就要到祭司那裡, 17 祭司要察看;如果看見患處變白了,祭司就要宣布那患病者為潔淨的;他就潔淨了。
7 為了接受管教,你們要忍受,因為 神待你們好像待兒子一樣;哪有兒子不受父親管教的呢? 8 作兒子的都受過管教。如果你們沒有受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兒子了。 9 還有,肉身的父親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們;何況那萬靈的父,我們不是更要順服他而得生嗎? 10 肉身的父親照著自己的意思管教我們,只有短暫的日子;唯有 神管教我們,是為著我們的好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11 但是一切管教,在當時似乎不覺得快樂,反覺得痛苦;後來卻為那些經過這種操練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來,就是義。
把下垂的手發軟的腿挺起來
12 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和發軟的腿挺直起來; 13 也要把你們所走的道路修直,使瘸子不至於扭腳,反而得到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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