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Semicontinuous)
因信承受應許
13 原來,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 14 這是因為,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無效了。 15 事實上,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
16 為此,這應許是本於信,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 17 正如經上所記:「我已經指派你為眾多民族的父。」[a]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一位,就是叫死人得生命、使無變為有的神。 18 亞伯拉罕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然懷著盼望去相信,因而成為眾多民族的父,[b]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眾多[c]。」[d] 19 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e]已經死了,又想到撒拉也已經不能生育,但是他的信仰卻沒有軟弱。 20 他也沒有因著不信去懷疑神的應許,反而因著信得以剛強,把榮耀歸給神, 21 並且確信不疑:神所應許的,神也能成就。 22 因此,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了。[f] 23 不但如此,「被算為他的義」這句話不僅是為亞伯拉罕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寫的;我們信靠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就將被算為義。 25 主耶穌被交出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了我們稱義。
少女復活、婦人痊癒
18 耶穌正對他們講這些事的時候,忽然有一個會堂[a]主管來拜他,說:「我的女兒剛才死了,求你來按手在她身上,她就會活了。」 19 於是耶穌起身跟著他去,他的門徒們也跟著去了。
20 這時候,忽然有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從耶穌後面過來,摸了一下耶穌的衣服穗子, 21 原來她心裡想:「只要我摸到他的衣服,就會得救治。」
22 耶穌轉過身來看著她,說:「女兒,鼓起勇氣吧!你的信救了你。」從那一刻起,那個女人就得了救治。
23 耶穌來到那會堂[b]主管的家,看見吹笛的人和慌亂的人群, 24 就說:「你們退去吧!這女孩不是死了,而是睡了。」他們就譏笑他。 25 那群人被趕出去以後,耶穌進去,握著女孩的手,那女孩就起來了。 26 於是,這消息傳遍了那整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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