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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the New Testament in 24 Weeks

A reading plan that walks through the entire New Testament in 24 weeks of daily readings.
Duration: 168 days
Chinese Standard Bible (Traditional) (CSBT)
Version
羅馬書 2-3

不要輕視神

哦,人哪,所以你是無法推諉的!一切評斷人的啊,你在什麼事上評斷別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你這評斷人的,你自己也在做同樣的事。 況且我們知道,對做這樣事的人,神是按照真理來審判他們的。 哦,人哪!你評斷做這樣事的人,而自己也做同樣的事,你以為你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難道你輕視神豐富的仁慈、寬容、耐心,不明白他的仁慈是引領你來悔改的嗎? 可是你照著頑固和不悔改的心,為那震怒的日子,就是神公義審判顯現的日子,給自己積蓄了震怒。 神將照著各人的行為回報各人:[a] 對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朽的,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 而對那些營私爭競[b]、不肯信從真理、反信從不義的,就以震怒和憤恨回報他們。 神要把患難和困苦加給一切作惡之人的靈魂,先是猶太人的,後是外邦人[c]的; 10 而把榮耀、尊貴、平安賜給所有做美善事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d] 11 要知道,神是不偏待人的。

12 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 13 因為在神面前,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 14 其實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一旦按照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了。 15 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e]刻在他們的心裡,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互相控告或辯解。 16 正如我的福音,這些事要在那日,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各人隱祕事的時候,顯明出來。

猶太人與律法

17 你既然[f]稱為猶太人,依靠律法,以神誇耀; 18 又從律法中受教,明白神的[g]旨意,也能分辨是非[h] 19 又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領路人,是在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愚妄人的導師,是小孩子的教師,擁有著律法上知識和真理的規範, 21 那麼,你這教導別人的,難道不教導自己嗎?你這宣講不可偷竊的,難道自己還偷竊嗎? 22 你這說不可通姦的,難道自己還通姦嗎?你這憎惡偶像的,難道自己還偷取廟裡的東西嗎? 23 你這以律法誇耀的,難道自己還違犯律法侮辱神嗎? 24 事實上,正如經上所記:「因你們的緣故,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褻瀆。」[i]

內心的割禮

25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割禮才有益處;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 26 因此,那沒有受割禮的人,如果遵守律法的公義規定,他雖然沒有受割禮,難道不是算是受了割禮嗎? 27 並且,那生來沒有受割禮卻完全實行律法的人,對你這雖有律法條文和割禮卻違犯律法的人,難道不是要施行審判嗎? 28 其實外表上做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外表上、肉身上的割禮,也不是割禮。 29 然而,在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同樣,內心的割禮才是割禮——不是靠著律法條文而是靠著聖靈;這樣的人得到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神的信實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優越呢?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在各方面都有很多。首要的,是神的話語確實委託給他們了。 即使他們中有些人不信,到底又怎麼樣呢?難道他們的不信會使神的信實無效嗎? 絕對不會!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神還是真實的。正如經上所記:

「這樣,你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
被評斷的時候,必然得勝。」[j]

但是,如果我按人的意思來說,我們的不義可以顯明神的義,那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降震怒的神是不公正的嗎? 絕對不是!否則,神怎麼能審判世界呢? 那麼,如果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使他的榮耀更加豐盛,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被定罪呢? 這樣,為什麼不說「讓我們作惡好帶來善」呢?——我們正是如此受到毀謗,也有些人說過我們講了這話——這些人被定罪倒是應該的。

沒有義人

那麼怎麼樣呢?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好嗎?當然不是!我們已經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k]都在罪孽之下。 10 正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領悟的,
沒有尋求神的。
12 人人都遠離了正道,
一同成了無用的;
沒有仁慈的,
連一個也沒有。[l]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玩弄詭詐,[m]
他們的嘴唇含有蛇毒,[n]
14 他們滿口是咒罵和苦毒,[o]
15 他們的腳步為殺人[p]流血而飛快,
16 他們的路上只有毀滅和慘禍;
17 和平之路[q],他們從來不知道。[r]
18 他們的眼目中沒有對神的敬畏。[s]

19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 20 因為沒有一個人[t]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因信稱義

21 但如今,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 22 那就是: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u],臨到所有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要知道,每個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但藉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卻無償地被稱為義。 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v],是用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 26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好表明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沒有可誇耀的

27 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根本沒有。憑著什麼法則呢?憑著行為的法則嗎?不是!而是憑著信的法則。 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既然神真是一位;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 31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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