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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神[a]
也不将我所得的颂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看哪,先前的事已经成就,
现在我要指明新事,
告诉你们尚未发生的事。

颂赞之歌

10 航海的人和海中一切所有的,
众海岛和其中的居民,
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
从地极赞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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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42.8 “别神”:原文是“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