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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
要搀扶你的手,保护你,
要藉着你与百姓立约,
使你成为万邦之光,
开盲人的眼,
领囚犯出监狱,
领坐在黑暗中的出地牢。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神[a]
也不将我所得的颂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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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42.8 “别神”:原文是“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