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上前來,在他的傷處倒上油和酒,包紮好,然後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帶到旅店裡照顧他。 35 第二天[a],他拿出兩個銀幣[b]交給店家,說『請你照顧他,一切額外的費用,我回來的時候將還給你。』

36 「你認為,這三個人中,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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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路加福音 10:35 有古抄本附「離開的時候」。
  2. 路加福音 10:35 兩個銀幣——原文為「2得拿利」。1得拿利=約1日工資的羅馬銀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