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Semicontinuous)
嫉妒和紛爭的問題
3 弟兄們,以往我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做屬靈的,只能當做屬肉體的,當做在基督裡的小孩子。 2 我餵給你們吃的是奶,不是飯,原來你們那時還不能吃飯——其實現在也還是不能, 3 因為你們仍然是屬肉體的。既然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和分裂[a],難道你們不就是屬肉體的,按人的意思來行事的嗎? 4 當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另有人說:「我是屬阿波羅的」時候,難道你們不就是屬肉體的[b]嗎?
神僕人的職份
5 其實阿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都是僕人[c];藉著他們,你們信了,是照著主所賜給每個人的。 6 我栽種了,阿波羅澆灌了,然而使之生長的還是神。 7 所以,除了使之生長的神,那栽種的和那澆灌的都算不得什麼。 8 栽種的和澆灌的都一樣,只是將來每個人要照著自己的勞苦得自己的報償。 9 實際上,我們是神的同工;你們是神的田地,是神的建築物。
凶殺始於心
21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a]殺人的,當遭受審判。』 22 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向他弟兄[b]發怒的,當遭受審判;罵他弟兄『廢物』的,當遭受議會的審判;罵『蠢貨』的,當遭受烈火的地獄。 23 所以,如果你在祭壇獻上祭物的時候,在那裡想起弟兄向你懷著怨, 24 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回來獻上你的祭物。 25 你要趁著與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把你交給差役,你就會被投進監獄了。 26 我確實地告訴你:除非你還清了最後的一個銅幣[c],否則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
內心的姦淫
27 「你們聽過那吩咐[d]:『不可通姦。』[e] 28 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懷著欲念看女人的,就已經在心裡和她通姦了。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絆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因為對你來說,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f],總比你全身被丟進地獄要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絆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因為對你來說,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總比你全身下地獄要好。
譴責離婚行為
31 「又有吩咐:『如果有人休妻,要給妻子一份休書。』[g] 3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是休妻的,除非為了淫亂的緣故,否則就是讓她犯通姦罪了;凡是娶了被休的女人的,也是犯通姦罪。
說誠實話
33 「另外,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起假誓。你所起的誓,總要向主償還。』[h] 34 但是我告訴你們:根本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寶座;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神的腳凳;不可用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那大君王的城; 36 也不可指著自己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 37 你們的話語應該如此: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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