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Semicontinuous)
謹守 神的話不敢忘記
57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業分,
我曾說我要謹守你的話。
58 我曾一心向你乞恩,
願你照著你的應許恩待我。
59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路,
就轉回腳步歸向你的法度。
60 我趕快謹守你的命令,
不敢耽延。
61 惡人的繩索雖然捆綁我,
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62 因你公義的典章,
我半夜起來稱謝你。
63 凡是敬畏你,謹守你訓詞的,
我都與他們為友。
64 耶和華啊!你的慈愛遍滿大地;
求你把你的律例教導我。
11 一句話說得合宜,
就像金蘋果鑲在銀的器物上。
12 智慧人的責備在聽從的人耳中,
好像金耳環和精金的飾物。
13 忠信的使者對那些差遣他的人來說,
好像在收割的時候,有冰雪的涼氣,
使主人精神舒暢。
14 空誇送禮卻沒有實行的人,
就像無雨的風雲。
15 恆久忍耐可以勸服掌權的人,
柔和的舌頭,可以折斷骨頭。
16 你找到蜂蜜,吃夠就好了;
免得吃得過多,就嘔吐出來。
17 你的腳要少進鄰舍的家;
免得他厭煩你,就憎惡你。
18 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人,
就像大鎚、快刀和利箭。
19 遭遇災難的時候,倚靠奸詐的人,
就像倚靠壞牙和不穩的腳。
20 對著悲傷的心靈唱歌,
就像冷天脫衣服,又像鹼上倒酸。
21 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食物吃;
如果渴了,就給他水喝,
22 因為你這樣作,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耶和華必還報你。
9 愛,不可虛偽;惡,要厭惡;善,要持守。 10 要以手足之愛彼此相親,用恭敬的心互相禮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心靈要火熱,常常服事主; 12 在盼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堅忍,禱告要恆切。 13 聖徒有缺乏的,就要接濟;客旅要熱誠地款待。 14 迫害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只可祝福,不可咒詛。 15 要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與哀哭的人一同哀哭。 16 要彼此同心,不可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不可自以為聰明。 17 不可以惡報惡。大家以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 18 可能的話,總要盡你們的所能與人和睦。 19 親愛的啊,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等候主的忿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相反地,“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如果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作,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不可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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