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Common Lectionary (Complementary)
21 但是你,主—耶和華啊,
求你因你的名採取行動;
因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搭救我!
22 因為我困苦貧窮,
內心受傷。
23 我如日影偏斜而去,
如蝗蟲被抖出來。
24 我因禁食,膝蓋軟弱;
我身體消瘦,不再豐潤。
25 我受他們的羞辱,
他們看見我就搖頭。
26 耶和華—我的 神啊,求你幫助我,
照你的慈愛拯救我,
27 好讓他們知道這是你的手,
是你—耶和華所做的事。
28 任憑他們咒罵,你卻要賜福;
他們幾時起來就必蒙羞,
你的僕人卻要歡喜。
29 願與我作對的人披戴羞辱!
願他們以自己的羞愧作外袍遮身!
30 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
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
31 因為他必站在貧窮人的右邊,
救他脫離定他死罪的人。
18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祖先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規條,也不要用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 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20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必在我與你們中間作記號,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1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卻干犯我的安息日。
「因此我說,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 22 但我卻縮手而未如此行;我這麼做是為了我名的緣故,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中被褻瀆,因為在這些列國眼前我領了他們出來。 23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要把他們驅散到列國,分散在列邦; 24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向着他們祖先的偶像。 25 我也任他們遵行那無益的律例,隨從那不能使人存活的規條。 26 他們使所有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物上玷污自己;我令他們驚恐,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7 「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祖先在背叛我的事上再次褻瀆了我; 28 我領他們到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岡、各茂密的樹,就在那裏獻祭,獻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獻澆酒祭。 29 我就對他們說:你們去的那丘壇叫甚麼呢?它名叫巴麻,直到今日。 30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要照你們祖先所做的玷污自己嗎?還要照他們可憎的事行淫嗎? 31 當你們獻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你們仍用各樣的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以色列家啊,我豈能讓你們求問呢?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
32 「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和列邦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心意萬不能成就。」
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信
7 「你要寫信給非拉鐵非教會的使者,說:
『那神聖、真實的,
拿着大衛的鑰匙,
開了就沒有人能關,
關了就沒有人能開的這樣說:
8 我知道你的行為。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沒有人能關的。我知道你有一點力量,也遵守我的道,沒有否認我的名。 9 那屬撒但會堂的,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而是說謊話的,我要使他們來到你腳前下拜,使他們知道我已經愛你了。 10 因為你遵守了我堅忍的道,我也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受試煉。 11 我必快來,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 12 得勝的,我要使他在我 神的殿中作柱子,他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把我 神的名和我 神城的名—從天上我 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和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13 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
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 2006, 2010, 2017 香港聖經公會。蒙允許使用。 Scripture Text of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 2006, 2010, 2017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www.hkbs.org.hk/en/ Used by per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