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New Testament
祭司成聖的條例
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2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3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4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a]。
5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6 他們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7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 神為聖的。 8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b]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親,要用火將她焚燒。
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11 不可挨近任何死屍,即使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出聖所,免得褻瀆了 神的聖所,因為在他身上有 神的膏油為聖冕。我是耶和華。 13 他要娶處女為妻。 14 大祭司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婦人,或被玷污的妓女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處女為妻。 15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兒女,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1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17 「你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體之一過長的、 19 斷腳的、斷手的、 20 駝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睪丸壓傷的,都不可近前來。 21 亞倫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23 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24 於是,摩西吩咐了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及以色列眾人。
吃聖物的條例
22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你們要謹慎處理[c]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不潔淨的,卻挨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4 亞倫的後裔中,凡有痲瘋病的,或患漏症的,都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了那因屍體而不潔淨的東西,或遺精的人, 5 或摸到任何使他不潔淨的羣聚動物或使他不潔淨的人,無論那人有甚麼不潔淨, 6 摸了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8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免得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 9 他們要遵守我的吩咐,免得因褻瀆聖物[d],擔當自己的罪而死。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10 「任何外人都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雇工,都不可吃聖物。 11 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銀錢買來的人,就可以吃聖物;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12 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又沒有後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輕的時候,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把聖物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16 免得他們因吃聖物而自取罪孽。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蒙悅納的祭物
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18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e],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作燔祭,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 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 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 21 若有人從牛羣或羊羣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蒙悅納。 22 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3 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蒙悅納。 24 凡睪丸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閹割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你們的地上行這事。 25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 神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蒙悅納。」
2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着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蒙悅納的。 28 無論是牛或羊,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 29 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30 要在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31 「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33 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耶穌復活(A)
28 安息日過後,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2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一個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3 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 4 看守的人嚇得渾身顫抖,甚至和死人一樣。 5 天使回應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6 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他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看安放他的地方。 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已從死人中復活了,並且要比你們先到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會看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8 婦女們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為歡喜,跑去告訴他的門徒。 9 忽然,耶穌迎上她們,說:「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10 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會見到我。」
祭司長捏造謊言
11 她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把所發生的事都報告祭司長。 12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士兵, 13 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14 若是這話被總督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15 士兵收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做。這話就在猶太人中間流傳,直到今日。
門徒奉差遣(B)
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指定他們去的山上。 17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a],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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