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nological
牲若有疵勿獻為祭
17 「凡有殘疾,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 去侍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將他治死。 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訟事難斷須請示
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立王必以神揀選
14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利未人之業
18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份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份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侍奉。
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侍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侍奉一樣。 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份祭物與他們同吃。
勿從異邦惡俗
9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做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許以興起先知
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19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待假先知之例
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21 你心裡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22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設立逃城
19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2 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3 要將耶和華你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4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5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至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6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7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8 耶和華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 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11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至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 12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13 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勿移界址
14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證者唯一不能定讞
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做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做見證才可定案。 16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可免戰者
2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神與你同在。 2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3 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4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5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6 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7 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8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9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攻城先告以和
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侍你。 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14 唯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20 唯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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