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nological
亞伯拉罕做因信稱義的表樣
4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a],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亞伯拉罕為眾信者之祖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做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b]
因信稱義的福
5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基督為罪人死顯明神的愛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 10 因為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罪由亞當而來恩由基督而得
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做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做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信徒向罪而死向神活著
6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 14 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罪與恩的結局
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嗎?或做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做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做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做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做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做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7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c]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律法使人知罪
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良心與情慾交戰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d],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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