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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the Bible from start to finish, 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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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Script) Shen Edition (RCU17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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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4-7

亞伯拉罕的榜樣

這樣,那按肉體作我們祖宗的亞伯拉罕,我們要怎麼說呢?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 神面前他一無可誇。 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 神,這就算他為義。」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 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過犯得赦免,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樣的人有福了!」

如此看來,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我們說,因着信,就算亞伯拉罕為義。 10 那麼,這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

應許因信而實現

13 因為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

16-17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在這位 神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18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存着盼望來相信,就得以作多國之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a]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仍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 神, 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 22 所以這也[b]就算他為義。 23 「算他為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些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 25 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

因信稱義的福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 神和好。 我們又藉着他,因信[c]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立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盼望不至於落空,因為 神的愛,已藉着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特定的時刻為不敬虔之人死。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得救,免受 神的憤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着 神兒子的死得以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 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 神為樂。

亞當和基督

12 為此,正如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死又從罪而來,於是死就臨到所有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前,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摩西,死就掌了權,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死的權下。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但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那麼,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而來的恩典中的賞賜,豈不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而來的後果,也不如賞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18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而且加添了律法,使得過犯增加,只是罪在哪裏增加,恩典就在哪裏越發豐盛了。 21 所以,正如罪藉着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着義掌權,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對罪死,在基督裏活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嗎? 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我們若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他一樣的復活。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我們信也必與他同活,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了,是對罪死,只這一次;他活,是對 神活着。 11 這樣,你們也要看自己對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裏對 神卻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 13 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倒要像從死人中活着的人,把自己獻給 神,並把你們的肢體獻給 神作義的工具。 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義的奴僕

15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 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隸,現在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教導的典範。 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的奴隸時,不被義所約束。 21 那麼,你們現在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時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如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律法的約束力

弟兄們,我對你們這些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知道律法約束人是在他活着的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着,她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她就從丈夫的律法中解脫了。 所以丈夫還活着,她若跟了別的男人,就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律法,雖然跟了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對律法也是死了,使你們歸於另一位,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活的,為要使我們結果子給 神。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犯罪的慾望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着聖靈[d]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

律法與罪的關係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但是,若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若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然而,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使各樣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以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是誡命來到,罪活起來, 10 我就死了。那本該叫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着機會,藉着誡命誘惑我,並且藉着誡命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善的。 13 那麼,那善的是叫我死嗎?絕對不是!叫我死的是罪。罪藉着那善的叫我死,為要顯出這真是罪,以致罪藉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靈與肉的交戰

14 我們原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而去做。 16 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得承認律法是善的。 17 事實上,這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住在我裏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 20 如果我去做我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 22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 神的律, 23 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內心的律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 24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 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這樣看來,一方面,我內心順服 神的律,另一方面,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Script) Shen Edition (RCU17TS)

和合本修訂版經文 © 2006, 2010, 2017 香港聖經公會。蒙允許使用。 Scripture Text of Revised Chinese Union Version © 2006, 2010, 2017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www.hkbs.org.hk/en/ Used by per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