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of Common Prayer
4 我說:繼承人雖然是一切的主人,但是當他還是小孩子的時候,與奴僕沒有區別; 2 他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所預定的時候來到。 3 我們也是這樣:我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在世界的原則下受奴役。 4 但是等到時候一滿足,神就派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 5 為要救贖律法之下的人,好使我們得到兒子的名份。 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派遣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a]的心,呼叫:「阿爸!父啊!」 7 這樣,你不再是奴僕,卻是兒子了;既然是兒子,就藉著神,也是繼承人[b]。
對加拉太信徒的關心
8 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固然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做了奴僕, 9 但如今,你們認識了神——不過更要說,被神所認識——怎麼能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原則裡去呢?你們願意再重新做它們的奴僕嗎? 10 你們竟嚴守著某些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替你們擔心,恐怕我為你們的勞苦毫無意義了。
外邦婦人的信心
24 耶穌起身離開那地方到提爾和西頓[a]地區。他進了一戶人家,本來不願意任何人知道,卻還是不能避開眾人。 25 有一個婦人,她的女兒有汙靈附著。這婦人一聽說耶穌的事,就趕來俯伏在他的腳前。 26 這婦人是希臘人,出生在敘利亞的腓尼基。她請求耶穌把鬼魔從她女兒身上趕出去。 27 耶穌對她說:「應該先讓兒女吃飽,因為拿兒女的餅扔給小狗,是不合宜的。」
28 婦人回答說:「主啊[b]!連桌子底下的小狗,也吃得到孩子們的碎渣!」
29 耶穌對她說:「憑你這句話,你可以回去了。鬼魔已經離開了你的女兒。」 30 婦人回到家,發現孩子[c]躺在床上,鬼魔已經離去了。
耶穌做事都美好
31 耶穌離開提爾地區,經過西頓,從德卡波利斯境內又來到加利利湖邊[d]。 32 有人把一個又聾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面前,懇求耶穌按手在他身上。 33 耶穌把他從人群中單獨帶到一邊去,用指頭伸進他的耳朵,吐唾沫來抹他的舌頭, 34 然後望天噓了一口氣,對他說:「以法達[e]!」——這意思是「開了吧」。 35 他的耳朵立刻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36 耶穌吩咐他們不要告訴任何人。但是,他越是吩咐,他們越是大大傳揚。
37 人們極其驚訝,說:「他所做的一切都好!他甚至使聾子聽見,使啞巴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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