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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靠着 神的大能,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

 神救了我們,

以聖召召我們,

不是按我們的行為,

而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

這恩典是萬古之先

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10 但如今

藉着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已經表明出來;

他把死廢去,

藉着福音,將不朽的生命彰顯出來。

11 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 12 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a],直到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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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1.12 「他所交託我的」或譯「我所信託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