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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淫乱的人应当赶出教会

听说你们中间竟然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在教外人中间都没有,就是有人和他的继母同居。 你们还是自高自大!难道你们不该觉得痛心,把作这件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吗? 我身体虽然不在你们那里,心灵却与你们在一起,好象我亲身在那里审判了作这件事的人, 就是当你们奉我们主耶稣的名聚集在一起,我的灵在那里,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也同在的时候,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身体,使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 你们这样自夸是不好的。你们不知道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面发起来吗? 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就应当把旧酵除净,好让你们成为新的面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羊羔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又邪又恶的酵,而是要用纯洁真实的无酵饼。

我以前写信告诉你们,不可与淫乱的人来往。 10 这话当然不是指这世上行淫乱的、贪心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如果是这样,你们就非脱离这世界不可。 11 但现在我写信告诉你们,如果有称为弟兄,却是行淫乱、贪心、拜偶像、辱骂人、醉酒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和他来往,连和他吃饭都不可。 12 审判教外的人,跟我有甚么关系?教内的人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13 至于教外的人, 神会审判他们。你们要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信徒的争执应由教会审判

你们中间有人和弟兄起了争执,怎敢告到不义的人面前,却不告在圣徒面前呢? 你们不知道圣徒要审判世界吗?既然世界要由你们来审判,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些最小的事吗? 你们不知道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你们既然要审判今生的事,为甚么让教会不重视的人来审判呢? 我说这话,是要使你们羞愧。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有智慧的人,能够审判弟兄之间的事吗? 你们竟然是弟兄告弟兄,而且告到不信的人面前去吗? 你们彼此告状,已经是你们的失败了。为甚么不宁愿受委屈呢?为甚么不甘心吃亏呢? 但你们反倒使人受委屈,叫人吃亏,而且他们就是你们的弟兄。 你们不知道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行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 偷窃的、贪心的、醉酒的、辱骂人的或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11 你们有些人从前也是这样的,但现在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靠着我们 神的灵,都已经洗净了,圣洁了,称义了。

要用身体荣耀 神

12 甚么事我都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处。甚么事我都可以作,但我不要受任何事的辖制。 13 食物是为了肚腹,肚腹是为了食物;但 神却要把这两样都废掉。身体不是为了淫乱,而是为了主,主也是为了身体。 14  神不但使主复活了,也要用他的能力使我们复活。 15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肢体吗?这样,我们可以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吗?当然不可以! 16 你们不知道那跟娼妓苟合的,就是与她成为一体了吗?因为经上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17 但那与主联合的,就是与他成为一灵了。 18 你们要逃避淫乱的事。人所犯的,无论是甚么罪,都是在身体以外,唯有行淫乱的,是触犯自己的身体。 19 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那位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你们从 神那里领受的。你们不是属于自己的, 20 因为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所以你们务要用自己的身体荣耀 神。

婚姻的问题

关于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亲近女人倒好。” 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 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并不是命令。 我愿人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有各人从 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我现在要对未婚的人和寡妇说,他们若保持像我这样就好了;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应当结婚,因为结婚总比欲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如果离开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要对其余的人说(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愿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离弃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愿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也因着那个弟兄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现在他们都是圣洁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在这种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强。 神呼召你们,是要你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

保持蒙召时的身分

17 不过,主怎样分给各人, 神怎样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着去行事为人。我也这样吩咐各教会。 18 有人受了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遮掩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受割礼。 19 割礼算不得甚么,没有割礼也算不得甚么,要紧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他就应当保持原来的情况。 21 你蒙召的时候是作奴仆的吗?不要为此烦恼。但如果你能够得到自由,就要把握这机会。 22 因为作奴仆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属于主的自由人了;照样,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仆了。 23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就应当在 神面前保持这原来的情况。

未婚、守独身、守寡的问题

25 关于未婚的,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怜悯,成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见提出来。 26 为了目前的困难,我认为人最好能保持现状。 27 你已经有了妻子吗?就不要想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吗?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这不是犯罪;如果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过,这样的人要受肉体上的苦难,我却不愿你们受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买了东西的要像一无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没有享用的一样,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样去得主喜悦;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妻子的欢心, 34 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 35 我说这话,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益处;我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对主忠诚。

36 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 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决,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决心让女朋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结婚的,作得好,那不结婚的,作得更好。(或译:“36 如果有人认为待自己的女儿不合适,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且应当这样行,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让她们结婚,这不是犯罪。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定,没有甚么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权作主,决心留下自己的女儿,这样作也是好的。38 所以,那让自己女儿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让女儿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倘若她能守节,就更有福了。我想我这话也是 神的灵感动的。

祭过偶像的食物的问题

关于祭过偶像的食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会使人自高自大,唯有爱心能造就人。 如果有人自以为知道些甚么,那么,他应该知道的,他还是不知道。 如果有人爱 神,这人是 神所知道的。 关于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我们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甚么,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没有别的神。 虽然有被称为神的,无论在天上或在地上(就如有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然而我们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万物都是从他而来,我们也为了他而活。我们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而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而有的。

不过,这种知识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些人直到现在习惯了拜偶像的事,因此他们吃的时候,就把这些食物看作是真的献过给偶像的;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就被污秽了。 其实食物不能使我们亲近 神,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然而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这自由成了软弱的人的绊脚石。 10 因为如果有人看见你这有知识的人,在偶像的庙里吃喝,他的良心若是软弱,他不就放胆去吃那祭过偶像的食物吗? 11 因此,基督已经为他死了的那软弱的弟兄,就因你的知识而灭亡了。 12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了。 13 所以,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