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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在這位 神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18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仍存着盼望來相信,就得以作多國之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a]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也不可能生育,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仍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 神, 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成就。 22 所以這也[b]就算他為義。 23 「算他為義」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些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 25 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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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4.19 「雖然想到」:有古卷是「不顧念」。
  2. 4.22 有古卷沒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