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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謹守誡命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a],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這樣,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有聰明。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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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箴言 3:1 或作:指教。

獻己於主當做活祭

12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做肢體,也是如此。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或做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做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或做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聖徒的品行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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