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parallel Print Page Options

42 他 帶 我 出 來 向 北 , 到 外 院 , 又 帶 我 進 入 聖 屋 ; 這 聖 屋 一 排 順 著 空 地 , 一 排 與 北 邊 鋪 石 地 之 屋 相 對 。

這 聖 屋 長 一 百 肘 , 寬 五 十 肘 , 有 向 北 的 門 。

對 著 內 院 那 二 十 肘 寬 之 空 地 , 又 對 著 外 院 的 鋪 石 地 , 在 第 三 層 樓 上 有 樓 廊 對 著 樓 廊 。

在 聖 屋 前 有 一 條 夾 道 , 寬 十 肘 , 長 一 百 肘 。 房 門 都 向 北 。

聖 屋 因 為 樓 廊 佔 去 些 地 方 , 所 以 上 層 比 中 下 兩 層 窄 些 。

聖 屋 有 三 層 , 卻 無 柱 子 , 不 像 外 院 的 屋 子 有 柱 子 ; 所 以 上 層 比 中 下 兩 層 更 窄 。

聖 屋 外 , 東 邊 有 牆 , 靠 著 外 院 , 長 五 十 肘 。

靠 著 外 院 的 聖 屋 長 五 十 肘 。 殿 北 面 的 聖 屋 長 一 百 肘 。

在 聖 屋 以 下 , 東 頭 有 進 入 之 處 , 就 是 從 外 院 進 入 之 處 。

10 向 南 ( 原 文 是 東 ) 在 內 院 牆 裡 有 聖 屋 , 一 排 與 鋪 石 地 之 屋 相 對 , 一 排 順 著 空 地 。

11 這 聖 屋 前 的 夾 道 與 北 邊 聖 屋 的 夾 道 長 寬 一 樣 ; 出 入 之 處 與 北 屋 門 的 樣 式 相 同 。

12 正 在 牆 前 、 夾 道 的 東 頭 , 有 門 可 以 進 入 , 與 向 南 聖 屋 的 門 一 樣 。

13 他 對 我 說 : 順 著 空 地 的 南 屋 北 屋 , 都 是 聖 屋 ; 親 近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當 在 那 裡 吃 至 聖 的 物 , 也 當 在 那 裡 放 至 聖 的 物 , 就 是 素 祭 、 贖 罪 祭 , 和 贖 愆 祭 , 因 此 處 為 聖 。

14 祭 司 進 去 出 了 聖 所 的 時 候 , 不 可 直 到 外 院 , 但 要 在 聖 屋 放 下 他 們 供 職 的 衣 服 , 因 為 是 聖 衣 ; 要 穿 上 別 的 衣 服 才 可 以 到 屬 民 的 外 院 。

15 他 量 完 了 內 殿 , 就 帶 我 出 朝 東 的 門 , 量 院 的 四 圍 。

16 他 用 量 度 的 竿 量 四 圍 , 量 東 面 五 百 肘 ( 原 文 是 竿 ; 本 章 下 同 ) ,

17 用 竿 量 北 面 五 百 肘 , .

18 用 竿 量 南 面 五 百 肘 ,

19 又 轉 到 西 面 , 用 竿 量 五 百 肘 。

20 他 量 四 面 , 四 圍 有 牆 , 長 五 百 肘 , 寬 五 百 肘 , 為 要 分 別 聖 地 與 俗 地 。

43 以 後 , 他 帶 我 到 一 座 門 , 就 是 朝 東 的 門 。

以 色 列 神 的 榮 光 從 東 而 來 。 他 的 聲 音 如 同 多 水 的 聲 音 ; 地 就 因 他 的 榮 耀 發 光 。

其 狀 如 從 前 他 來 滅 城 的 時 候 我 所 見 的 異 象 , 那 異 象 如 我 在 迦 巴 魯 河 邊 所 見 的 異 象 , 我 就 俯 伏 在 地 。

耶 和 華 的 榮 光 從 朝 東 的 門 照 入 殿 中 。

靈 將 我 舉 起 , 帶 入 內 院 , 不 料 , 耶 和 華 的 榮 光 充 滿 了 殿 。

我 聽 見 有 一 位 從 殿 中 對 我 說 話 。 有 一 人 站 在 我 旁 邊 。

他 對 我 說 : 人 子 啊 , 這 是 我 寶 座 之 地 , 是 我 腳 掌 所 踏 之 地 。 我 要 在 這 裡 住 ,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直 到 永 遠 。 以 色 列 家 和 他 們 的 君 王 必 不 再 玷 污 我 的 聖 名 , 就 是 行 邪 淫 、 在 錫 安 的 高 處 葬 埋 他 們 君 王 的 屍 首 ,

使 他 們 的 門 檻 挨 近 我 的 門 檻 , 他 們 的 門 框 挨 近 我 的 門 框 ; 他 們 與 我 中 間 僅 隔 一 牆 , 並 且 行 可 憎 的 事 , 玷 污 了 我 的 聖 名 , 所 以 我 發 怒 滅 絕 他 們 。

現 在 他 們 當 從 我 面 前 遠 除 邪 淫 和 他 們 君 王 的 屍 首 , 我 就 住 在 他 們 中 間 直 到 永 遠 。

10 人 子 啊 , 你 要 將 這 殿 指 示 以 色 列 家 , 使 他 們 因 自 己 的 罪 孽 慚 愧 , 也 要 他 們 量 殿 的 尺 寸 。

11 他 們 若 因 自 己 所 行 的 一 切 事 慚 愧 , 你 就 將 殿 的 規 模 、 樣 式 、 出 入 之 處 , 和 一 切 形 狀 、 典 章 、 禮 儀 、 法 則 指 示 他 們 , 在 他 們 眼 前 寫 上 , 使 他 們 遵 照 殿 的 一 切 規 模 典 章 去 做 。

12 殿 的 法 則 乃 是 如 此 : 殿 在 山 頂 上 , 四 圍 的 全 界 要 稱 為 至 聖 。 這 就 是 殿 的 法 則 。

13 以 下 量 祭 壇 , 是 以 肘 為 度 ( 這 肘 是 一 肘 零 一 掌 ) 。 底 座 高 一 肘 , 邊 寬 一 肘 , 四 圍 起 邊 高 一 掌 , 這 是 壇 的 座 。

14 從 底 座 到 下 層 磴 臺 , 高 二 肘 , 邊 寬 一 肘 。 從 小 磴 臺 到 大 磴 臺 , 高 四 肘 , 邊 寬 一 肘 。

15 壇 上 的 供 臺 , 高 四 肘 。 供 臺 的 四 拐 角 上 都 有 角 。

16 供 臺 長 十 二 肘 , 寬 十 二 肘 , 四 面 見 方 。

17 磴 臺 長 十 四 肘 , 寬 十 四 肘 , 四 面 見 方 。 四 圍 起 邊 高 半 肘 , 底 座 四 圍 的 邊 寬 一 肘 。 臺 階 朝 東 。

18 他 對 我 說 : 人 子 啊 ,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建 造 祭 壇 , 為 要 在 其 上 獻 燔 祭 灑 血 , 造 成 的 時 候 典 章 如 下 :

19 主 耶 和 華 說 , 你 要 將 一 隻 公 牛 犢 作 為 贖 罪 祭 , 給 祭 司 利 未 人 撒 督 的 後 裔 , 就 是 那 親 近 我 、 事 奉 我 的 。

20 你 要 取 些 公 牛 的 血 , 抹 在 壇 的 四 角 和 磴 臺 的 四 拐 角 , 並 四 圍 所 起 的 邊 上 。 你 這 樣 潔 淨 壇 , 壇 就 潔 淨 了 。

21 你 又 要 將 那 作 贖 罪 祭 的 公 牛 犢 燒 在 殿 外 、 聖 地 之 外 預 定 之 處 。

22 次 日 , 要 將 無 殘 疾 的 公 山 羊 獻 為 贖 罪 祭 ; 要 潔 淨 壇 , 像 用 公 牛 犢 潔 淨 的 一 樣 。

23 潔 淨 了 壇 , 就 要 將 一 隻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犢 和 羊 群 中 一 隻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24 奉 到 耶 和 華 前 。 祭 司 要 撒 鹽 在 其 上 ,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燔 祭 。

25 七 日 內 , 每 日 要 預 備 一 隻 公 山 羊 為 贖 罪 祭 , 也 要 預 備 一 隻 公 牛 犢 和 羊 群 中 的 一 隻 公 綿 羊 , 都 要 沒 有 殘 疾 的 。

26 七 日 祭 司 潔 淨 壇 , 壇 就 潔 淨 了 ; 要 這 樣 把 壇 分 別 為 聖 。

27 滿 了 七 日 , 自 八 日 以 後 , 祭 司 要 在 壇 上 獻 你 們 的 燔 祭 和 平 安 祭 ; 我 必 悅 納 你 們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44 他 又 帶 我 回 到 聖 地 朝 東 的 外 門 ; 那 門 關 閉 了 。

耶 和 華 對 我 說 : 這 門 必 須 關 閉 , 不 可 敞 開 , 誰 也 不 可 由 其 中 進 入 ; 因 為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已 經 由 其 中 進 入 , 所 以 必 須 關 閉 。

至 於 王 , 他 必 按 王 的 位 分 , 坐 在 其 內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吃 餅 。 他 必 由 這 門 的 廊 而 入 , 也 必 由 此 而 出 。

他 又 帶 我 由 北 門 來 到 殿 前 。 我 觀 看 , 見 耶 和 華 的 榮 光 充 滿 耶 和 華 的 殿 , 我 就 俯 伏 在 地 。

耶 和 華 對 我 說 : 人 子 啊 , 我 對 你 所 說 耶 和 華 殿 中 的 一 切 典 章 法 則 , 你 要 放 在 心 上 , 用 眼 看 , 用 耳 聽 , 並 要 留 心 殿 宇 和 聖 地 一 切 出 入 之 處 。

你 要 對 那 悖 逆 的 以 色 列 家 說 ,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以 色 列 家 啊 , 你 們 行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 當 夠 了 罷 !

你 們 把 我 的 食 物 , 就 是 脂 油 和 血 獻 上 的 時 候 , 將 身 心 未 受 割 禮 的 外 邦 人 領 進 我 的 聖 地 , 玷 污 了 我 的 殿 ; 又 背 了 我 的 約 , 在 你 們 一 切 可 憎 的 事 上 , 加 上 這 一 層 。

你 們 也 沒 有 看 守 我 的 聖 物 , 卻 派 別 人 在 聖 地 替 你 們 看 守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以 色 列 中 的 外 邦 人 , 就 是 身 心 未 受 割 禮 的 , 都 不 可 入 我 的 聖 地 。

10 當 以 色 列 人 走 迷 的 時 候 , 有 利 未 人 遠 離 我 , 就 是 走 迷 離 開 我 、 隨 從 他 們 的 偶 像 , 他 們 必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孽 。

11 然 而 他 們 必 在 我 的 聖 地 當 僕 役 , 照 管 殿 門 , 在 殿 中 供 職 ; 必 為 民 宰 殺 燔 祭 牲 和 平 安 祭 牲 , 必 站 在 民 前 伺 候 他 們 。

12 因 為 這 些 利 未 人 曾 在 偶 像 前 伺 候 這 民 , 成 了 以 色 列 家 罪 孽 的 絆 腳 石 , 所 以 我 向 他 們 起 誓 : 他 們 必 擔 當 自 己 的 罪 孽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13 他 們 不 可 親 近 我 , 給 我 供 祭 司 的 職 分 , 也 不 可 挨 近 我 的 一 件 聖 物 , 就 是 至 聖 的 物 ; 他 們 卻 要 擔 當 自 己 的 羞 辱 和 所 行 可 憎 之 事 的 報 應 。

14 然 而 我 要 使 他 們 看 守 殿 宇 , 辦 理 其 中 的 一 切 事 , 並 做 其 內 一 切 當 做 之 工 。

15 以 色 列 人 走 迷 離 開 我 的 時 候 , 祭 司 利 未 人 撒 督 的 子 孫 仍 看 守 我 的 聖 所 。 他 們 必 親 近 我 , 事 奉 我 , 並 且 侍 立 在 我 面 前 , 將 脂 油 與 血 獻 給 我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16 他 們 必 進 入 我 的 聖 所 , 就 近 我 的 桌 前 事 奉 我 ,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

17 他 們 進 內 院 門 必 穿 細 麻 衣 。 在 內 院 門 和 殿 內 供 職 的 時 候 不 可 穿 羊 毛 衣 服 。

18 他 們 頭 上 要 戴 細 麻 布 裹 頭 巾 , 腰 穿 細 麻 布 褲 子 ; 不 可 穿 使 身 體 出 汗 的 衣 服 。

19 他 們 出 到 外 院 的 民 那 裡 , 當 脫 下 供 職 的 衣 服 , 放 在 聖 屋 內 , 穿 上 別 的 衣 服 , 免 得 因 聖 衣 使 民 成 聖 。

20 不 可 剃 頭 , 也 不 可 容 髮 綹 長 長 , 只 可 剪 髮 。

21 祭 司 進 內 院 的 時 候 都 不 可 喝 酒 。

22 不 可 娶 寡 婦 和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 只 可 娶 以 色 列 後 裔 中 的 處 女 , 或 是 祭 司 遺 留 的 寡 婦 。

23 他 們 要 使 我 的 民 知 道 聖 俗 的 分 別 , 又 使 他 們 分 辨 潔 淨 的 和 不 潔 淨 的 。

24 有 爭 訟 的 事 , 他 們 應 當 站 立 判 斷 , 要 按 我 的 典 章 判 斷 。 在 我 一 切 的 節 期 必 守 我 的 律 法 、 條 例 , 也 必 以 我 的 安 息 日 為 聖 日 。

25 他 們 不 可 挨 近 死 屍 沾 染 自 己 , 只 可 為 父 親 、 母 親 、 兒 子 、 女 兒 、 弟 兄 , 和 未 嫁 人 的 姊 妹 沾 染 自 己 。

26 祭 司 潔 淨 之 後 , 必 再 計 算 七 日 。

27 當 他 進 內 院 , 進 聖 所 , 在 聖 所 中 事 奉 的 日 子 , 要 為 自 己 獻 贖 罪 祭 。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

28 祭 司 必 有 產 業 , 我 是 他 們 的 產 業 。 不 可 在 以 色 列 中 給 他 們 基 業 ; 我 是 他 們 的 基 業 。

29 素 祭 、 贖 罪 祭 , 和 贖 愆 祭 他 們 都 可 以 吃 ,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獻 的 物 都 要 歸 他 們 。

30 首 先 初 熟 之 物 和 一 切 所 獻 的 供 物 都 要 歸 給 祭 司 。 你 們 也 要 用 初 熟 的 麥 子 磨 麵 給 祭 司 ; 這 樣 , 福 氣 就 必 臨 到 你 們 的 家 了 。

31 無 論 是 鳥 是 獸 , 凡 自 死 的 , 或 是 撕 裂 的 , 祭 司 都 不 可 吃 。

祭司用的厢房

42 那人带我出了圣殿,向北来到外院的厢房,一排在空地对面,一排在北边的建筑物对面。 厢房长五十米,宽二十五米,有北门。 内院十米宽的空地和外院的铺石地对面有三层高的走廊彼此相对。 在两排厢房之间有一条五米宽、五十米长的通道,厢房的门都向北。 上层的厢房比下层和中层的窄,因为上层走廊占去较大的面积。 这建筑物不像外院那样有柱子,所以上层比中层和下层窄。 厢房旁边的外墙与厢房及外院平行,长二十五米。 靠近外院的厢房长二十五米,靠近圣殿的厢房则长五十米。 下层厢房的东面有一道门,可以从外院进入。

10 南面[a]的院墙有两排厢房,一排在空地对面,一排在南面的建筑物对面, 11 厢房前面有通道。这些厢房与北面的厢房一样,长宽相同,出入口和结构也一样。 12 厢房的东面通道的前端有一道门。

13 他对我说:“这些在南北两面对着圣殿空地的厢房都是圣洁的,供事奉耶和华的祭司在那里吃至圣的祭物,并放置素祭、赎罪祭和赎过祭,因为这是圣洁的地方。 14 祭司在圣所供职后,不可直接到外院,要先在这些厢房里脱下供职时所穿的圣衣,换上普通衣服,才可以到外面的百姓那里。”

15 他量完圣殿里面,便带我出了东门,量圣殿外围。 16 他用量竿量了东面,长二百五十米; 17 又量了北面,长二百五十米; 18 又量了南面,长二百五十米; 19 然后又去量西面,长二百五十米。 20 他量了圣殿四围的墙,长宽都是二百五十米,这墙是为了把圣地和俗地隔开。

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圣殿

43 后来,那人带我来到东门, 只见以色列上帝的荣光从东方而来,祂的声音如澎湃的洪涛,大地也因祂的荣耀而发出光芒。 这异象如同我从前在祂毁灭耶路撒冷时看见的异象,也像我在迦巴鲁河边看见的异象,我便俯伏在地。 耶和华的荣光从东门进入圣殿。 上帝的灵把我举起,带我进入内院,耶和华的荣光充满圣殿。

那人仍然站在我身旁,我听见有一位从殿中对我说: “人子啊,这里是我的宝座,是我踏脚的地方,我要与以色列人永远同住。以色列的君民必不再因不忠贞或在高处为他们死去的君王立碑而玷污我的圣名。 他们不再在我圣殿旁边建庙宇,使它们的门槛和门柱紧挨着我的门槛和门柱,以致我与它们只有一墙之隔。他们曾经行可憎的事,玷污我的圣名,所以我发怒消灭他们。 现在,他们要停止祭拜偶像和他们死去的君王,我就永远住在他们当中。

10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人描述所看见的圣殿,让他们思考圣殿的设计,使他们为自己的罪恶而羞愧。 11 他们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你就把殿的构造、出入口等整个设计,以及殿中的一切律例和法则告诉他们,并且当着他们的面写下来,让他们忠于设计,遵守律例。 12 殿所在的山顶周围都是至圣之地,这是有关殿的法则。

13 “以下是祭坛的尺寸,底槽深五十厘米,与四边的宽度相等,周围环绕着一条二十二厘米高的边框, 14 从底座到下层台座高一米,边宽五十厘米,下层台座到上一层高二米,边宽五十厘米。 15 最高一层是祭台,高二米,祭台上的四角向上突起。 16 祭台是方形的,长宽各六米, 17 下面的台座是方形的,长宽各七米,周围环绕着一条二十五厘米高的边框。底座四围的边宽五十厘米,上祭台的石阶在东面。”

18 祂对我说:“人子啊,主耶和华这样说,‘祭坛建成后,要按以下的规矩在上面献燔祭和洒血。 19 你要将一头公牛犊作为赎罪祭给撒督后裔中做祭司的利未人,他们可以前来事奉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0 取些公牛犊的血抹在祭坛的四角、台座的四角和四边,使祭坛洁净,为祭坛赎罪, 21 并把赎罪用的公牛犊拿到圣所外指定的地方焚烧。 22 第二天,你要献上一头毫无残疾的公山羊作赎罪祭,就像献公牛一样,使祭坛洁净。 23 祭坛洁净后,你要取来一头毫无残疾的公牛犊和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绵羊, 24 祭司要把盐撒在祭牲上,作为燔祭献在耶和华面前。 25 一连七天,每天都要献上一只公山羊、一头公牛犊和一只公绵羊作赎罪祭,都不可有残疾。 26 在这七天之内,他们要为祭坛赎罪,使坛洁净,成为圣坛。 27 从第八天开始,祭司要在祭坛上献你们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悦纳你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君王,利未人和祭司

44 那人又把我带到圣殿外院的东门,门关闭着。 耶和华对我说:“这门必须关闭,不可打开。没有人能从这门进入,因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已从这门进入,所以这门必须关闭。 只有君王可以坐在里面,在耶和华面前进食。他要从门廊进入,也要从原路出去。”

他带我从北门来到殿前,我看见耶和华的荣光充满了祂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你要认真看,仔细听我讲有关圣殿的一切规矩和法则,记住所有的出入口。 然后告诉那些叛逆的以色列人,‘主耶和华这样说,以色列人啊,你们行可憎的事,该够了吧! 你们献上食物、脂肪和血的同时,竟将那些身心未受割礼的外族人领进我的圣所,亵渎我的殿,破坏我的约,使你们罪上加罪。 你们自己不管理我的圣物,却把我的圣所给外人治理。

“‘因此,主耶和华说,以色列人中身心未受割礼的外族人不可进入我的圣所。

10 “‘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时,有些利未人也远离我、追随偶像,他们必须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 11 然而,他们仍要在我的圣殿供职,看管殿门,为百姓屠宰燔祭牲和其他祭牲,服侍他们。 12 因为利未人带动以色列人拜偶像,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所以我起誓,他们必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3 他们不得走近我,不可做我的祭司,也不得走近我的圣物或至圣之物,他们必因自己的可憎行径蒙羞。 14 然而,我要委派他们管理圣殿,办理殿中所有的事务。

15 “‘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时,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然在我的圣所尽忠职守,因此他们可以接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献上脂肪和祭牲的血。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6 只有他们可以进入我的圣所,在我的桌前事奉我,遵行我的吩咐。 17 他们从内院的门进入殿内供职的时候,要穿细麻布衣服,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们要戴细麻布头巾,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人容易出汗的衣服。 19 他们出去外院见百姓的时候,必须脱下供职时穿的衣服,放在圣屋,穿上普通的衣服后再出去,免得通过圣衣把圣洁带到百姓身上。 20 他们不可剃光头,也不可留长头发,只可修剪头发。 21 祭司进入内院之前,不可喝酒。 22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女为妻,只能娶以色列的处女或祭司的遗孀。 23 他们要教导我的子民辨别圣与俗,洁净与不洁净。 24 他们要审理诉讼之事,按我的律例断是非。他们必须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节期,守安息日为圣日。 25 他们不可走近死尸,免得玷污自己,除非死者是自己的父母、子女、弟兄或未出嫁的姊妹。 26 祭司得到洁净后,要再等七天。 27 他进入内院的圣所事奉时,要为自己献上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8 “‘祭司不可在以色列拥有自己的产业,因为我就是他们的产业。 29 他们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献上的素祭、赎罪祭和赎过祭。凡献给耶和华的都归他们, 30 各种初熟的出产和各种供物都应归给祭司。你们将初熟的麦子磨成面给祭司,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 31 无论是自然死亡的,还是被其他野兽咬死的禽兽,祭司都不可吃。

Footnotes

  1. 42:10 南面”希伯来文是“东面”。

祭司用的廂房

42 那人帶我出了聖殿,向北來到外院的廂房,一排在空地對面,一排在北邊的建築物對面。 廂房長五十米,寬二十五米,有北門。 內院十米寬的空地和外院的鋪石地對面有三層高的走廊彼此相對。 在兩排廂房之間有一條五米寬、五十米長的通道,廂房的門都向北。 上層的廂房比下層和中層的窄,因為上層走廊佔去較大的面積。 這建築物不像外院那樣有柱子,所以上層比中層和下層窄。 廂房旁邊的外牆與廂房及外院平行,長二十五米。 靠近外院的廂房長二十五米,靠近聖殿的廂房則長五十米。 下層廂房的東面有一道門,可以從外院進入。

10 南面[a]的院牆有兩排廂房,一排在空地對面,一排在南面的建築物對面, 11 廂房前面有通道。這些廂房與北面的廂房一樣,長寬相同,出入口和結構也一樣。 12 廂房的東面通道的前端有一道門。

13 他對我說:「這些在南北兩面對著聖殿空地的廂房都是聖潔的,供事奉耶和華的祭司在那裡吃至聖的祭物,並放置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因為這是聖潔的地方。 14 祭司在聖所供職後,不可直接到外院,要先在這些廂房裡脫下供職時所穿的聖衣,換上普通衣服,才可以到外面的百姓那裡。」

15 他量完聖殿裡面,便帶我出了東門,量聖殿外圍。 16 他用量竿量了東面,長二百五十米; 17 又量了北面,長二百五十米; 18 又量了南面,長二百五十米; 19 然後又去量西面,長二百五十米。 20 他量了聖殿四圍的牆,長寬都是二百五十米,這牆是為了把聖地和俗地隔開。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聖殿

43 後來,那人帶我來到東門, 只見以色列上帝的榮光從東方而來,祂的聲音如澎湃的洪濤,大地也因祂的榮耀而發出光芒。 這異象如同我從前在祂毀滅耶路撒冷時看見的異象,也像我在迦巴魯河邊看見的異象,我便俯伏在地。 耶和華的榮光從東門進入聖殿。 上帝的靈把我舉起,帶我進入內院,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聖殿。

那人仍然站在我身旁,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 「人子啊,這裡是我的寶座,是我踏腳的地方,我要與以色列人永遠同住。以色列的君民必不再因不忠貞或在高處為他們死去的君王立碑而玷污我的聖名。 他們不再在我聖殿旁邊建廟宇,使它們的門檻和門柱緊挨著我的門檻和門柱,以致我與它們只有一牆之隔。他們曾經行可憎的事,玷污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消滅他們。 現在,他們要停止祭拜偶像和他們死去的君王,我就永遠住在他們當中。

10 「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人描述所看見的聖殿,讓他們思考聖殿的設計,使他們為自己的罪惡而羞愧。 11 他們若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你就把殿的構造、出入口等整個設計,以及殿中的一切律例和法則告訴他們,並且當著他們的面寫下來,讓他們忠於設計,遵守律例。 12 殿所在的山頂周圍都是至聖之地,這是有關殿的法則。

13 「以下是祭壇的尺寸,底槽深五十釐米,與四邊的寬度相等,周圍環繞著一條二十二釐米高的邊框, 14 從底座到下層臺座高一米,邊寬五十釐米,下層臺座到上一層高二米,邊寬五十釐米。 15 最高一層是祭台,高二米,祭台上的四角向上突起。 16 祭台是方形的,長寬各六米, 17 下面的臺座是方形的,長寬各七米,周圍環繞著一條二十五釐米高的邊框。底座四圍的邊寬五十釐米,上祭台的石階在東面。」

18 祂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這樣說,『祭壇建成後,要按以下的規矩在上面獻燔祭和灑血。 19 你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撒督後裔中做祭司的利未人,他們可以前來事奉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 取些公牛犢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臺座的四角和四邊,使祭壇潔淨,為祭壇贖罪, 21 並把贖罪用的公牛犢拿到聖所外指定的地方焚燒。 22 第二天,你要獻上一頭毫無殘疾的公山羊作贖罪祭,就像獻公牛一樣,使祭壇潔淨。 23 祭壇潔淨後,你要取來一頭毫無殘疾的公牛犢和一隻毫無殘疾的公綿羊, 24 祭司要把鹽撒在祭牲上,作為燔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25 一連七天,每天都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一頭公牛犢和一隻公綿羊作贖罪祭,都不可有殘疾。 26 在這七天之內,他們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成為聖壇。 27 從第八天開始,祭司要在祭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君王,利未人和祭司

44 那人又把我帶到聖殿外院的東門,門關閉著。 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打開。沒有人能從這門進入,因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已從這門進入,所以這門必須關閉。 只有君王可以坐在裡面,在耶和華面前進食。他要從門廊進入,也要從原路出去。」

他帶我從北門來到殿前,我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祂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你要認真看,仔細聽我講有關聖殿的一切規矩和法則,記住所有的出入口。 然後告訴那些叛逆的以色列人,『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啊,你們行可憎的事,該夠了吧! 你們獻上食物、脂肪和血的同時,竟將那些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領進我的聖所,褻瀆我的殿,破壞我的約,使你們罪上加罪。 你們自己不管理我的聖物,卻把我的聖所給外人治理。

「『因此,主耶和華說,以色列人中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10 「『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時,有些利未人也遠離我、追隨偶像,他們必須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 11 然而,他們仍要在我的聖殿供職,看管殿門,為百姓屠宰燔祭牲和其他祭牲,服侍他們。 12 因為利未人帶動以色列人拜偶像,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所以我起誓,他們必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 他們不得走近我,不可做我的祭司,也不得走近我的聖物或至聖之物,他們必因自己的可憎行徑蒙羞。 14 然而,我要委派他們管理聖殿,辦理殿中所有的事務。

15 「『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時,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然在我的聖所盡忠職守,因此他們可以接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獻上脂肪和祭牲的血。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 只有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在我的桌前事奉我,遵行我的吩咐。 17 他們從內院的門進入殿內供職的時候,要穿細麻布衣服,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們要戴細麻布頭巾,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人容易出汗的衣服。 19 他們出去外院見百姓的時候,必須脫下供職時穿的衣服,放在聖屋,穿上普通的衣服後再出去,免得通過聖衣把聖潔帶到百姓身上。 20 他們不可剃光頭,也不可留長頭髮,只可修剪頭髮。 21 祭司進入內院之前,不可喝酒。 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女為妻,只能娶以色列的處女或祭司的遺孀。 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辨別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 24 他們要審理訴訟之事,按我的律例斷是非。他們必須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25 他們不可走近死屍,免得玷污自己,除非死者是自己的父母、子女、弟兄或未出嫁的姊妹。 26 祭司得到潔淨後,要再等七天。 27 他進入內院的聖所事奉時,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 「『祭司不可在以色列擁有自己的產業,因為我就是他們的產業。 29 他們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獻上的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凡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 30 各種初熟的出產和各種供物都應歸給祭司。你們將初熟的麥子磨成麵給祭司,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 31 無論是自然死亡的,還是被其他野獸咬死的禽獸,祭司都不可吃。

Footnotes

  1. 42·10 南面」希伯來文是「東面」。

論 到 從 起 初 原 有 的 生 命 之 道 , 就 是 我 們 所 聽 見 、 所 看 見 、 親 眼 看 過 、 親 手 摸 過 的 。

這 生 命 已 經 顯 現 出 來 , 我 們 也 看 見 過 , 現 在 又 作 見 證 , 將 原 與 父 同 在 、 且 顯 現 與 我 們 那 永 遠 的 生 命 、 傳 給 你 們 。

我 們 將 所 看 見 、 所 聽 見 的 傳 給 你 們 , 使 你 們 與 我 們 相 交 。 我 們 乃 是 與 父 並 他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相 交 的 。

我 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 使 你 們 ( 有 古 卷 作 : 我 們 ) 的 喜 樂 充 足 。

神 就 是 光 , 在 他 毫 無 黑 暗 。 這 是 我 們 從 主 所 聽 見 、 又 報 給 你 們 的 信 息 。

我 們 若 說 是 與 神 相 交 , 卻 仍 在 黑 暗 裡 行 , 就 是 說 謊 話 , 不 行 真 理 了 。

我 們 若 在 光 明 中 行 , 如 同 神 在 光 明 中 , 就 彼 此 相 交 , 他 兒 子 耶 穌 的 血 也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罪 。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 便 是 自 欺 ,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 , 神 是 信 實 的 , 是 公 義 的 , 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

10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沒 有 犯 過 罪 , 便 是 以 神 為 說 謊 的 , 他 的 道 也 不 在 我 們 心 裡 了 。

生命之道

论到从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生命之道,我们曾经耳闻目睹,亲眼看过,亲手摸过。 这生命曾显现过,我们看见了,现在做见证,向你们传扬这原本与父同在、曾向我们显现的永恒生命。 我们把所见所闻传给你们,使你们可以与我们相交。诚然,我们是与父和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 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让大家都充满喜乐。

要活在光中

我们从耶稣那里听见、现在传给你们的信息就是:上帝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 如果我们说与祂相交,却仍过着黑暗的生活,就是撒谎,没有遵行真理。 如果我们生活在光明之中,像上帝在光明中一样,就能够彼此相交,上帝儿子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心中。 如果我们承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公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 我们如果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把上帝看作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中。

生命之道

論到從太初就已經存在的生命之道,我們曾經耳聞目睹,親眼看過,親手摸過。 這生命曾顯現過,我們看見了,現在做見證,向你們傳揚這原本與父同在、曾向我們顯現的永恆生命。 我們把所見所聞傳給你們,使你們可以與我們相交。誠然,我們是與父和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讓大家都充滿喜樂。

要活在光中

我們從耶穌那裡聽見、現在傳給你們的信息就是:上帝是光,在祂裡面毫無黑暗。 如果我們說與祂相交,卻仍過著黑暗的生活,就是撒謊,沒有遵行真理。 如果我們生活在光明之中,像上帝在光明中一樣,就能夠彼此相交,上帝兒子耶穌的血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心中。 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公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如果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上帝看作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