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政府的權柄

13 人人都要服從政府的權柄,因為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上帝。現存的政權都是上帝設立的。 所以,抗拒權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抗拒的人必自招懲罰。 掌權者不是叫行善的懼怕,而是叫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就要行得正,這樣你會得到稱讚。 要知道掌權者是上帝差遣的,對行得正的人有益處。然而,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必將你繩之以法[a]。他是上帝的僕人,代表上帝秉公行義,懲奸罰惡。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單是為了避免受到懲罰,也是為了良心無愧。

你們納稅也是為了同樣的緣故,因為官長是上帝的僕人,負責管理這類事務。 凡是別人該得的,都要給他。該得米糧的,就納糧給他;該得稅款的,就繳稅給他;該懼怕的,就懼怕他;該尊敬的,就尊敬他。

愛鄰如己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但在彼此相愛方面要常常覺得做得不夠。一個人愛別人,就成全了律法。 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 10 人若有愛心,就不會作惡害人,所以愛成全了律法。

11 還有,要知道現今是你們該醒過來的時候了!因為與初信的時候相比,我們得救的日子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天將破曉,我們要除掉黑暗的行為,穿上光明的盔甲[b] 13 我們要為人端正,光明磊落,不可荒宴醉酒、好色邪蕩、嫉妒紛爭。 14 你們要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榮美[c],不要只顧放縱罪惡本性的私慾。

體恤弱者

14 你們要接納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不要因為看法不同便彼此批評。 有人相信什麼都可以吃,但信心軟弱的人只吃素菜。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可批評吃的人,因為兩者都蒙上帝接納。 你是誰,竟然批評別人的僕人?他做得是否合宜,自然有他的主人負責。他必能做得合宜,因為主能使他做得合宜。

有人認為這日比那日好,有人認為天天都一樣,各人應該照著自己的信念拿定主意。 守日子的人是為主而守,吃的人是為主而吃,因為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他也同樣感謝上帝。 因為我們沒有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人為自己死。 我們活是為主而活,死是為主而死。因此,我們無論生死都是屬主的人。 正是為這個緣故,基督死了,又復活了,好做死人和活人的主。

10 那麼,你為什麼論斷弟兄姊妹呢?為什麼輕視弟兄姊妹呢?將來我們都要一同站在上帝的審判臺前。 11 聖經上說:「主說,『我憑我的永恆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稱頌上帝。』」 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都要在上帝面前陳明自己一切的事。

不要使人犯罪

13 所以,我們不可再互相論斷,要留心自己的言行,不要絆倒弟兄姊妹。 14 我知道並靠著主耶穌深信,沒有什麼是不潔淨的。但若有人以為某物不潔淨,那物對他來說就不潔淨。 15 如果你吃的東西令弟兄姊妹不安,你就不是憑愛心行事。你不可因為一點食物而損害基督捨命救贖的人。 16 所以,不要讓你們認為好的事被別人詬病。 17 因為上帝的國不是關乎吃什麼喝什麼,而是關乎公義、平安和聖靈所賜的喜樂。 18 以這樣的態度事奉基督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喜悅和大家的稱讚。

19 所以,我們要努力追求和睦,彼此造就。 20 不可因食物的問題而破壞上帝的工作。所有的食物固然都是潔淨的,但人若因所吃的食物絆倒別人,就有罪了。 21 無論是吃肉、喝酒還是做任何別的事,如果會絆倒別人,就應該一概不做。 22 你有信心認為可以做的,只要你和上帝知道就可以了。人如果在自己認為可以做的事上問心無愧,就有福了。 23 人如果心裡疑惑,卻仍然吃,就有罪了,因為他不是憑信心吃。凡不憑信心去做的,就是犯罪。

Footnotes

  1. 13·4 他必將你繩之以法」希臘文是「他配劍,不只是作作樣子的」。
  2. 13·12 穿上光明的盔甲」或譯「帶上光明的兵器」。
  3. 13·14 活出主耶穌基督的榮美」希臘文是「穿上主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