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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耶和華律法者大有福祉

119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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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於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侍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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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仇恨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a]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論姦淫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做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論起誓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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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
  2. 馬太福音 5:37 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