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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仇恨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a]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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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