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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淨與不潔淨之動物(A)

11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 “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地上所有的走獸中,你們可以吃的動物,就是這些: 分蹄有趾而且反芻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但你們不可吃下列反芻,或分蹄的走獸動物:駱駝,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石貛(本章動物名字多不能確定。“石貛”傳統翻譯作“沙番”或“山鼠”),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兔子,因為牠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豬,因為牠分蹄有趾卻不反芻,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這些走獸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不可摸,你們應視為不潔淨。

“水中所有的活物你們可以吃的,就是這些:凡是在水中,有翅有鱗的,不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在水中游動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無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若是沒有翅和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1 牠們是你們憎惡之物;牠們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要憎惡。 12 所有在水裡沒有翅和鱗的活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3 “在鳥類中,你們要憎惡,也不可吃這些雀鳥:兀鷹(雀鳥的名字中文翻譯還未統一,牠們的學名多不能確定)、鵰、鷲、 14 鳶、獵鷹等隼類, 15 所有烏鴉類, 16 鴕鳥、貓頭鷹、海鷗、蒼鷺等鷹類。 17 鴟鶚、鸕鷥、大鴟梟、 18 白鷺、塘鵝、鴇、 19 鸛、紅鶴等鷺鷥類,戴勝和蝙蝠。

20 “凡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21 但在所有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中,如果有足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都可以吃。 22 在昆蟲中,你們可以吃這些:蝗蟲類、螞蚱類、蟋蟀類和蚱蜢類。 23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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