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12 是耶和華—你 神所眷顧的地;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 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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