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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二子之劣行

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14 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a]

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0 以利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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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撒母耳記上 2:17 或作: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