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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萬族因亞伯蘭得福

12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於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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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易亞伯蘭為亞伯拉罕

17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做他們的神。」

始定割禮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11 你們都要受割禮[a],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13 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做永遠的約。 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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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創世記 17:11 「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 ,14、23、24、25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