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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叫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好叫你和你的子孙在一生的日子都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 以色列啊,你要听,要谨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与蜜之地得福,人数极其增多,正如耶和华—你列祖的 神所应许你的。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 神是独一的主[a]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 神。 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些话都要记在心上, 也要殷勤教导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走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吟诵。 要系在手上作记号,戴在额上[b]作经匣[c] 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和你的城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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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6.4 “主”:原文是“耶和华”。
  2. 6.8 “额上”:原文是“两眼之间”。
  3. 6.8 “经匣”指“把经文放在皮制的匣中作额饰”;11.18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