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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淫

13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 14 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她, 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做他的妻,終身不可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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