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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牲食肉之例

15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18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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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21 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 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a]與肉同吃。 24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25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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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申命記 12:23 原文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