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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a]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做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若照著主的旨意求主就聽我們

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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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約翰一書 5:9 「該領受」原文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