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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爭執應由教會審判

你們中間有人和弟兄起了爭執,怎敢告到不義的人面前,卻不告在聖徒面前呢? 你們不知道聖徒要審判世界嗎?既然世界要由你們來審判,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些最小的事嗎? 你們不知道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你們既然要審判今生的事,為甚麼讓教會不重視的人來審判呢? 我說這話,是要使你們羞愧。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有智慧的人,能夠審判弟兄之間的事嗎? 你們竟然是弟兄告弟兄,而且告到不信的人面前去嗎? 你們彼此告狀,已經是你們的失敗了。為甚麼不寧願受委屈呢?為甚麼不甘心吃虧呢? 但你們反倒使人受委屈,叫人吃虧,而且他們就是你們的弟兄。 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辱罵人的或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11 你們有些人從前也是這樣的,但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靠著我們 神的靈,都已經洗淨了,聖潔了,稱義了。

要用身體榮耀 神

12 甚麼事我都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處。甚麼事我都可以作,但我不要受任何事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了肚腹,肚腹是為了食物;但 神卻要把這兩樣都廢掉。身體不是為了淫亂,而是為了主,主也是為了身體。 14  神不但使主復活了,也要用他的能力使我們復活。 15 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肢體嗎?這樣,我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當作娼妓的肢體嗎?當然不可以! 16 你們不知道那跟娼妓苟合的,就是與她成為一體了嗎?因為經上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那與主聯合的,就是與他成為一靈了。 18 你們要逃避淫亂的事。人所犯的,無論是甚麼罪,都是在身體以外,唯有行淫亂的,是觸犯自己的身體。 19 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那位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你們從 神那裡領受的。你們不是屬於自己的, 20 因為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所以你們務要用自己的身體榮耀 神。

婚姻的問題

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並不是命令。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應當結婚,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實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如果離開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復合。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要對其餘的人說(是我說的,不是主說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願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離棄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願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不信的妻子也因著那個弟兄成為聖潔了。不然,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但現在他們都是聖潔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在這種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 神呼召你們,是要你們和睦。 16 你這作妻子的,你怎麼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你怎麼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

保持蒙召時的身分

17 不過,主怎樣分給各人, 神怎樣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著去行事為人。我也這樣吩咐各教會。 18 有人受了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遮掩割禮的記號。有人未受割禮而蒙召的嗎?他就不要受割禮。 19 割禮算不得甚麼,沒有割禮也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他就應當保持原來的情況。 21 你蒙召的時候是作奴僕的嗎?不要為此煩惱。但如果你能夠得到自由,就要把握這機會。 22 因為作奴僕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屬於主的自由人了;照樣,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僕了。 23 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怎樣,就應當在 神面前保持這原來的情況。

未婚、守獨身、守寡的問題

25 關於未婚的,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憐憫,成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見提出來。 26 為了目前的困難,我認為人最好能保持現狀。 27 你已經有了妻子嗎?就不要想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嗎?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這不是犯罪;如果處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過,這樣的人要受肉體上的苦難,我卻不願你們受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 34 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 35 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36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37 但如果他心裡堅決,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這樣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作得好,那不結婚的,作得更好。(或譯:“36 如果有人認為待自己的女兒不合適,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且應當這樣行,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讓她們結婚,這不是犯罪。37 但如果他心裡堅定,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權作主,決心留下自己的女兒,這樣作也是好的。38 所以,那讓自己女兒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讓女兒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

祭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

關於祭過偶像的食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會使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 如果有人自以為知道些甚麼,那麼,他應該知道的,他還是不知道。 如果有人愛 神,這人是 神所知道的。 關於吃祭過偶像的食物,我們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沒有別的神。 雖然有被稱為神的,無論在天上或在地上(就如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是從他而來,我們也為了他而活。我們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而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而有的。

不過,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有些人直到現在習慣了拜偶像的事,因此他們吃的時候,就把這些食物看作是真的獻過給偶像的;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就被污穢了。 其實食物不能使我們親近 神,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然而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這自由成了軟弱的人的絆腳石。 10 因為如果有人看見你這有知識的人,在偶像的廟裡吃喝,他的良心若是軟弱,他不就放膽去吃那祭過偶像的食物嗎? 11 因此,基督已經為他死了的那軟弱的弟兄,就因你的知識而滅亡了。 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了。 13 所以,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

使徒的權利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的工作嗎? 對別人來說,我或許不是使徒,但對你們來說,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就是我在主裡作使徒的印記。

對那些盤問我的人,這就是我的答辯。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吃喝嗎?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像其餘的使徒、主的弟兄和磯法一樣,帶著信主的妻子往來嗎? 難道只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利不作工嗎? 有誰當兵要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羊群,不喝羊的奶呢? 我說這話,不是照著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就在摩西的律法上記著說:“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 神關心的只是牛嗎? 10 這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當然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應當存著希望去耕種,收割的也應當存著希望去分享收穫。 11 我們既然在你們中間撒了屬靈的種子,如果要從你們那裡收穫一些物質的供應,這算是過分嗎? 12 如果別人在你們身上享有這種權利,我們不是更可以享有嗎?

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種權利,反而凡事容忍,免得我們攔阻了基督的福音。 13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聖殿供職的,就吃殿中的供物;侍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祭物嗎? 14 主也曾這樣吩咐,叫傳福音的人靠福音為生。 15 但這種權利,我一點也沒有用過。我寫這些話,並不是想叫人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讓人使我所誇耀的落了空。 16 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因我不能不傳。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17 如果我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即使不甘心,這職責還是託付我了。 18 那麼,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時,叫人免費得著福音。這樣,我就沒有用過傳福音可以享有的權利了。

19 我雖然自由,不受任何人管轄,但我自願成為眾人的奴僕,為的是要多得一些人。 20 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了要得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還是作了律法以下的人,為了要得著律法以下的人。 21 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了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不是在 神的律法以外,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為了要得著沒有律法的人。 22 對軟弱的人,我就成了軟弱的人,為了要得著軟弱的人。對怎麼樣的人,我就作怎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一些人。 23 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好讓我與別人同享福音的好處。

24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場上賽跑的人,雖然大家都跑,但得獎的只有一個人嗎?你們都應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可以得獎。 25 凡參加運動比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他們這樣作,不過要得到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朽的冠冕。 26 所以我奔跑,不是沒有目標的;我鬥拳,不是打空氣的。 27 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免得我傳了給別人,自己反而落選了。

以史為鑒

10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祖宗都曾經在雲下,都曾經從海中經過, 都曾經在雲裡在海裡受洗歸於摩西。 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糧, 都喝了一樣的靈水;他們所喝的,是從那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裡來的,這磐石就是基督。 但他們大多數的人,都得不到 神的喜悅,因此他們都死在曠野。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 你們也不可拜偶像,像他們有些人那樣;正如經上所記:“人民坐下吃喝,起來玩樂。” 我們也不可淫亂,像他們有些人那樣,一天就死了二萬三千人。 我們也不可試探主,像他們有些人那樣,結果就被蛇咬死了。 10 你們也不可發怨言,像他們有些人那樣,就被那毀滅者所滅。 11 這些事發生在他們身上,作為鑒戒,並且記下來,為了要警戒我們這些末世的人。 12 所以,那自以為站得穩的,應當謹慎,免得跌倒。 13 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人受得起的; 神是信實的,他必不容許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承受得起的,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必定給你們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忍受得住。

不可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14 所以,我所親愛的,你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是對明白事理的人說的,我所說的你們要自己判斷。 16 我們為福杯祝禱的時候,難道不是共享基督的血嗎?我們擘餅的時候,難道不是共享基督的身體嗎? 17 因為事實上只有一個餅,我們人數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享同一個餅。 18 你們看看按肉身是以色列人,那些吃祭物的不就是與祭壇有分嗎? 19 我說的是甚麼意思呢?偶像算得甚麼,還是祭過偶像的食物算得甚麼? 20 我是說,教外人所祭的是鬼,不是獻給 神;我卻不願意你們與鬼來往。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你們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 22 難道我們要激起主的忿怒嗎?我們比他更強嗎?

凡事都要榮耀 神

23 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處。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能造就人。 24 人不要求自己的好處,卻要求別人的好處。 25 肉食市場所賣的一切,你們只管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26 因為地和地上所充滿的都是屬於主的。 27 如果有不信的人邀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都可以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甚麼。 28 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這是獻過祭的食物。”那麼,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而是他的。為甚麼我的自由要受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存著感恩的心吃了,為甚麼我因著我所感恩的食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喝,或作甚麼,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 32 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總不可使他們跌倒; 33 就好像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使大家喜悅,不是要求自己的好處,而是要求別人的好處,為了要使他們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