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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仇恨

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a]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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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

论仇恨

21 “你们听过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要受审判。’ 22 但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a]向弟兄发怒的,要受审判;凡骂弟兄是白痴的,要受公会[b]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笨蛋的,难逃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过节, 24 就该把祭物留在祭坛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后再来献祭。

25 “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不然,他会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把你交给差役关进监牢。 26 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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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5:22 有古卷无“无缘无故”。
  2. 5:22 公会”是当时犹太人的最高司法机构,处理宗教、道德和伦理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