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1-30
Chinese Union Version Modern Punctuation (Simplified)
论仇恨
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a]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论奸淫
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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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太福音 5:22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
馬 太 福 音 5:21-30
Chinese New Testament: Easy-to-Read Version
耶稣针对发怒的教导
21 “你们一定听说过告诫我们祖先的话∶‘不许杀人。杀人者必受到审判。’ [a] 2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对别人动怒的人,也将受到审判;凡是侮辱别人的人,也将会受到犹太法庭 [b]的审判;凡是说别人‘蠢货’的人,也将遭到地狱烈火的焚烧。
23 “所以,当你向祭坛献供品时,如果想起有人与你不和, 24 你应该先把供品放在祭坛前,去和那个人言归于好,然后再来献供品。
25 如果你的仇人要和你打官司,趁着还在路上的时候,赶快和他交朋友,否则,他会把你交给法官,法官又会把你交给看守,然后,你又会被投进监狱。 26 我实话告诉你们,除非你偿还了最后一分钱,否则你别想从监狱里出来。
耶稣针对通奸的教导
27 “你们听说过‘不许通奸’ [c]的话了吧? 28 我告诉你们,如果有人看见女人就萌生淫邪之念,那么,他在心里就已经和她通奸了。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那就把右眼挖出来扔掉。宁可舍弃身体的一部分,也不要让整个身体投入地狱。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那就把右手砍下来扔掉。宁可舍弃身体的一部分,也不要让整个身体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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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 太 福 音 5:21 引自旧约《申命记》5:17。
- 馬 太 福 音 5:22 犹太法庭: 最高犹太议会,也作法庭。
- 馬 太 福 音 5:27 引自旧约《出埃及记》20:14:《申命记》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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