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1-30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Simplified)
论仇恨
21 “你们听过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要受审判。’ 22 但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a]向弟兄发怒的,要受审判;凡骂弟兄是白痴的,要受公会[b]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笨蛋的,难逃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过节, 24 就该把祭物留在祭坛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后再来献祭。
25 “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不然,他会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把你交给差役关进监牢。 26 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论通奸
27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不可通奸。’ 28 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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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30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Traditional)
論仇恨
21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22 但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a]向弟兄發怒的,要受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癡的,要受公會[b]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笨蛋的,難逃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祭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過節, 24 就該把祭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後再來獻祭。
25 「趁著你和告你的人還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趕緊與對方和解。不然,他會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會把你交給差役關進監牢。 26 我實在告訴你,要是有一分錢沒有還清,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
論通姦
27 「你們聽過這樣的話,『不可通姦。』 28 但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他在心裡已經犯了通姦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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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21-30
Chinese New Version (Simplified)
不可恨人(A)
21 “你们听过有这样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必被判罪。’ 22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向弟兄发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说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议会审判;人若说弟兄是‘摩利’,必难逃地狱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供物的时候,如果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对你不满, 24 就当在坛前放下供物,先去与弟兄和好,然后才来献你的供物。 25 趁着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的时候,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见法官,法官把你交给狱警,关在监里。 26 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分钱,否则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不可动淫念
27 “你们听过有这样的吩咐:‘不可奸淫。’ 28 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心里已经犯了奸淫。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被丢进地狱里。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胜过全身进到地狱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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