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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 太 福 音 5:21-26
Chinese New Testament: Easy-to-Read Version
馬 太 福 音 5: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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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针对发怒的教导
21 “你们一定听说过告诫我们祖先的话∶‘不许杀人。杀人者必受到审判。’ [a] 22 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是对别人动怒的人,也将受到审判;凡是侮辱别人的人,也将会受到犹太法庭 [b]的审判;凡是说别人‘蠢货’的人,也将遭到地狱烈火的焚烧。
23 “所以,当你向祭坛献供品时,如果想起有人与你不和, 24 你应该先把供品放在祭坛前,去和那个人言归于好,然后再来献供品。
25 如果你的仇人要和你打官司,趁着还在路上的时候,赶快和他交朋友,否则,他会把你交给法官,法官又会把你交给看守,然后,你又会被投进监狱。 26 我实话告诉你们,除非你偿还了最后一分钱,否则你别想从监狱里出来。
Read full chapterFootnotes
- 馬 太 福 音 5:21 引自旧约《申命记》5:17。
- 馬 太 福 音 5:22 犹太法庭: 最高犹太议会,也作法庭。
Chinese New Testament: Easy-to-Read Version (ERV-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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