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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 38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39 顧惜自己生命的,必要喪掉生命;但為我犧牲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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