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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律法

1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算天地過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全部都要成就。 19 因此,無論誰廢除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導人,他在天國中必稱為最小的;但若有人遵行這些誡命,並且教導人遵行,他在天國中必稱為大。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就必不能進天國。

不可恨人(A)

21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 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必被判罪。人若說弟兄是‘拉加’,必被公議會審判;人若說弟兄是‘摩利’,必難逃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供物的時候,如果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對你不滿, 24 就當在壇前放下供物,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才來獻你的供物。 25 趁著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抓你去見法官,法官把你交給獄警,關在監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分錢,否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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