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

『不可殺人、
不可通姦、
不可偷竊、
不可做偽證、
不可虧負人、
要孝敬父母。』[a]

20 那個人對耶穌說:「老師,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

21 耶穌注視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擁有的,分給窮人,這樣你將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你[b]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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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馬可福音 10:19 《出埃及記》20:12-16;《申命記》5:16-20。
  2. 馬可福音 10:21 有古抄本附「背起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