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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的 弟 兄 们 , 你 们 信 奉 我 们 荣 耀 的 主 耶 稣 基 督 , 便 不 可 按 着 外 貌 待 人 。

若 有 一 个 人 带 着 金 戒 指 , 穿 着 华 美 衣 服 , 进 你 们 的 会 堂 去 ; 又 有 一 个 穷 人 穿 着 肮 脏 衣 服 也 进 去 ;

你 们 就 重 看 那 穿 华 美 衣 服 的 人 , 说 「 请 坐 在 这 好 位 上 」 ; 又 对 那 穷 人 说 : 「 你 站 在 那 里 」 , 或 「 坐 在 我 脚 凳 下 边 。 」

这 岂 不 是 你 们 偏 心 待 人 , 用 恶 意 断 定 人 麽 ?

我 亲 爱 的 弟 兄 们 , 请 听 , 神 岂 不 是 拣 选 了 世 上 的 贫 穷 人 , 叫 他 们 在 信 上 富 足 , 并 承 受 他 所 应 许 给 那 些 爱 他 之 人 的 国 麽 ?

你 们 反 倒 羞 辱 贫 穷 人 。 那 富 足 人 岂 不 是 欺 压 你 们 、 拉 你 们 到 公 堂 去 麽 ?

他 们 不 是 亵 渎 你 们 所 敬 奉 ( 所 敬 奉 : 或 作 被 称 ) 的 尊 名 麽 ?

经 上 记 着 说 : 「 要 爱 人 如 己 。 」 你 们 若 全 守 这 至 尊 的 律 法 , 才 是 好 的 。

但 你 们 若 按 外 貌 待 人 , 便 是 犯 罪 , 被 律 法 定 为 犯 法 的 。

10 因 为 凡 遵 守 全 律 法 的 , 只 在 一 条 上 跌 倒 , 他 就 是 犯 了 众 条 。

11 原 来 那 说 「 不 可 奸 淫 」 的 , 也 说 「 不 可 杀 人 」 ; 你 就 是 不 奸 淫 , 却 杀 人 , 仍 是 成 了 犯 律 法 的 。

12 你 们 既 然 要 按 使 人 自 由 的 律 法 受 审 判 , 就 该 照 这 律 法 说 话 行 事 。

13 因 为 那 不 怜 悯 人 的 , 也 要 受 无 怜 悯 的 审 判 ; 怜 悯 原 是 向 审 判 夸 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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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貌取人

我的弟兄姊妹,你们既然信了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就不可以貌取人。 比方说,一个手戴金饰、衣着华丽的人来参加你们的聚会,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也来参加, 你们就看重那衣着华丽的,对他说:“请上座。”却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边。”或“坐在我的脚凳边。” 你们这样做难道不是偏心待人,心怀恶意地判断人吗?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请听我说,上帝不是拣选了穷人,使他们在信心上富足,并承受祂应许赐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度吗? 你们反倒侮辱穷人。其实欺压你们、抓你们上法庭的不是那些富人吗? 不正是他们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

如果你们能切实行出圣经中“要爱邻如己”这条至尊的律法,就好了。 如果你们偏待人,嫌贫爱富,便是犯罪,律法要将你们定罪。 10 人只要触犯律法中的一条,就等于违犯了全部, 11 因为那位说“不可通奸”的,也说过“不可杀人”。如果你没有犯通奸罪,却杀了人,你仍违犯了律法。 12 既然你们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应该按律法行事为人。 13 因为不怜悯人的会受到无情的审判,但怜悯胜过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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