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
Chinese Standard Bible (Simplified)
迷羊的比喻
15 当时,税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稣,听他讲说。 2 法利赛人和经文士抱怨,说:“这个人欢迎罪人,又与他们一起吃饭。”
3 于是耶稣对他们讲了这个比喻: 4 “你们当中的哪一个人拥有一百只羊,而丢失其中的一只,就不会把九十九只留在旷野,去找那一只丢失的,直到找到了它呢? 5 一旦找到了,他就快快乐乐地扛在自己的肩上, 6 回到家里请朋友和邻居来,对他们说:‘你们与我一同欢乐吧,因为我找到了那只丢失的羊。’ 7 我告诉你们:同样,一个罪人的悔改,比九十九个不需要悔改的义人,会让天上更有喜乐。
失钱的比喻
8 “或者,如果一个妇人有十个银币[a],丢失了一个,难道她不点上油灯,打扫屋子,仔细寻找,直到找到了它吗? 9 一旦找到了,她就会请朋友和邻居来,说:‘你们与我一同欢乐吧,因为我找到了那个丢失的银币[b]。’ 10 同样,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的悔改,会让神的天使们面前有喜乐。”
浪子的比喻
11 耶稣又说:“某人有两个儿子。 12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把我应得的那份家产给我。’父亲就把财产分给两个儿子。 13 没过几天,那小儿子就收拾了一切,往一个遥远的地方去旅行了。他在那里过着放荡的生活,挥霍他的钱财。 14 当他花尽了自己的一切,那地方又发生了严重的饥荒,他就开始穷困起来。 15 于是他去投靠当地的一个居民,那人打发他到自己的田里去放猪。 16 他就是渴望拿猪吃的豆荚来充饥[c],也没有人给他。 17 可是他醒悟过来的时候,就说:‘我父亲那么多的雇工都食物充足,我却要在这里饿死[d]吗? 18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对他说:‘父亲,我对天犯了罪,也在你面前犯了罪。 19 我再也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请把我当做你的一个雇工吧。’ 20 于是他起来往自己的父亲那里去。他离得还远的时候,他父亲就看到他,动了怜悯之心,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亲吻他。 21 儿子说:‘父亲,我对天犯了罪,也在你面前犯了罪。我再也不配称为你的儿子。’
22 “父亲却对奴仆们说:‘赶快[e]把那最好的袍子拿来给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子穿在他脚上, 23 把那只养肥的牛犊牵来宰杀了,让我们吃喝、庆祝吧! 24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生、失而复得的。’于是他们开始庆祝。
25 “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当他往回走,快到家的时候,听见音乐和跳舞的声音, 26 就叫来一个仆人,问这些到底是什么事。 27 仆人对他说:‘你弟弟[f]回来了。你父亲因他平安无恙地回来,就宰杀了那只养肥的牛犊。’
28 “大儿子发怒,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g]他。 29 他回答父亲,说:‘你看,我服事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令,可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只小山羊,好让我与朋友们一同庆祝。 30 而你这个儿子,这个与妓女们一起吞尽了你财产的,他一来了,你就为他宰杀了养肥的牛犊!’
31 “父亲对他说:‘孩子啊,你一直与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现在,我们应该庆祝、欢喜,因为你这个弟弟是死而复生、失而复得的。’”
Footnotes
- 路加福音 15:8 十个银币——原文为“10锥克玛”。1锥克玛=约1日工资的希腊银币。
- 路加福音 15:9 银币——原文为“锥克玛”。1锥克玛=约1日工资的希腊银币。
- 路加福音 15:16 充饥——有古抄本作“填自己的肚子”。
- 路加福音 15:17 饿死——或译作“因饥荒丧命”。
- 路加福音 15:22 有古抄本没有“赶快”。
- 路加福音 15:27 弟弟——原文直译“兄弟”。
- 路加福音 15:28 劝——或译作“安慰”。
路加福音 15
Chinese New Version (Traditional)
失羊的比喻(A)
15 眾稅吏和罪人,都接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 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和他們一起吃飯。” 3 耶穌就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說: 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九十九隻留下在曠野,去尋找那失落的,直到找著呢? 5 既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放在肩上, 6 回到家裡,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羊已經找到了!’ 7 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樂,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樂更大。
失銀幣的比喻
8 “或是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銀幣”原文作“拉克瑪”,一個“拉克瑪”相當於一天的工錢。),失去一個,哪能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呢? 9 既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說:‘請大家和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失去的那個銀幣,已經找到了。’ 10 我告訴你們,因為一個罪人悔改, 神的使者也必這樣為他歡樂。”
浪子的比喻
11 耶穌又說:“某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家業給我。’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兩兄弟。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收拾一切,到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浪費錢財。 14 他花盡了一切所有的,那地方又遇上了嚴重的饑荒,就窮困起來; 15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吃豬所吃的豆莢,可是沒有人給他。 17 他醒悟過來,說:‘我父親有那麼多雇工,又有豐富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他起來往父親那裡去。他還在遠處時,他父親看見了他,就動了慈心,跑過去抱著他,連連與他親吻。 21 兒子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快樂, 24 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歡樂起來。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 26 就叫了一個僕人來,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 27 僕人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宰了肥牛犢。’ 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父親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常常跟娼妓在一起,花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常跟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我們應該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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