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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主 耶 和 華 的 靈 在 我 身 上 ; 因 為 耶 和 華 用 膏 膏 我 , 叫 我 傳 好 信 息 給 謙 卑 的 人 ( 或 譯 : 傳 福 音 給 貧 窮 的 人 ) , 差 遣 我 醫 好 傷 心 的 人 , 報 告 被 擄 的 得 釋 放 , 被 囚 的 出 監 牢 ;

報 告 耶 和 華 的 恩 年 , 和 我 們 神 報 仇 的 日 子 ; 安 慰 一 切 悲 哀 的 人 ,

賜 華 冠 與 錫 安 悲 哀 的 人 , 代 替 灰 塵 ; 喜 樂 油 代 替 悲 哀 ; 讚 美 衣 代 替 憂 傷 之 靈 ; 使 他 們 稱 為 公 義 樹 , 是 耶 和 華 所 栽 的 , 叫 他 得 榮 耀 。

他 們 必 修 造 已 久 的 荒 場 , 建 立 先 前 淒 涼 之 處 , 重 修 歷 代 荒 涼 之 城 。

那 時 , 外 人 必 起 來 牧 放 你 們 的 羊 群 ; 外 邦 人 必 作 你 們 耕 種 田 地 的 , 修 理 葡 萄 園 的 。

你 們 倒 要 稱 為 耶 和 華 的 祭 司 ; 人 必 稱 你 們 為 我 們 神 的 僕 役 。 你 們 必 吃 用 列 國 的 財 物 , 因 得 他 們 的 榮 耀 自 誇 。

你 們 必 得 加 倍 的 好 處 , 代 替 所 受 的 羞 辱 ; 分 中 所 得 的 喜 樂 , 必 代 替 所 受 的 凌 辱 。 在 境 內 必 得 加 倍 的 產 業 ; 永 遠 之 樂 必 歸 與 你 們 ( 原 文 是 他 們 ) 。

因 為 我 ─ 耶 和 華 喜 愛 公 平 , 恨 惡 搶 奪 和 罪 孽 ; 我 要 憑 誠 實 施 行 報 應 , 並 要 與 我 的 百 姓 立 永 約 。

他 們 的 後 裔 必 在 列 國 中 被 人 認 識 ; 他 們 的 子 孫 在 眾 民 中 也 是 如 此 。 凡 看 見 他 們 的 必 認 他 們 是 耶 和 華 賜 福 的 後 裔 。

10 我 因 耶 和 華 大 大 歡 喜 ; 我 的 心 靠 神 快 樂 。 因 他 以 拯 救 為 衣 給 我 穿 上 , 以 公 義 為 袍 給 我 披 上 , 好 像 新 郎 戴 上 華 冠 , 又 像 新 婦 佩 戴 妝 飾 。

11 田 地 怎 樣 使 百 穀 發 芽 , 園 子 怎 樣 使 所 種 的 發 生 , 主 耶 和 華 必 照 樣 使 公 義 和 讚 美 在 萬 民 中 發 出 。

大喜的訊息

6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膏立了我,

讓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醫治傷心的人,
宣告被擄的人得釋放、
被囚的人得自由;
宣告我們上帝耶和華的恩年和祂報仇的日子,
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以華冠取代錫安哀傷者頭上的灰塵,
以喜樂的膏油取代他們的哀傷,
以頌讚的外袍取代他們的沮喪。
他們將被稱為耶和華所栽種的公義橡樹,
以彰顯祂的榮耀。
他們必重修古老的荒場,
在久已毀壞之地重建荒廢的城邑。

異鄉人要為你們牧放羊群,
外族人要為你們耕種田地、
照料葡萄園。
你們要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
我們上帝的臣僕。
你們必享用各國的財寶,
誇耀自己擁有他們的財富。
你們曾經蒙受恥辱,
如今將得到雙倍的福分;
你們曾經遭受屈辱,
如今將因得到產業而快樂。
你們將在自己的土地上得到雙倍的福分,
享受永遠的快樂。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正,
憎惡搶劫之罪。
我必憑信實賞賜我的子民,
與他們立永遠的約。
他們的後代必享譽列國,
子孫必名聞萬邦,
看見的人都承認他們是蒙上帝賜福之民。」

10 我因耶和華而無比喜樂,
因我的上帝而心裡快樂,
因為祂給我穿上救恩的衣服、
披上公義的袍子,
使我像戴上華冠的新郎,
又像戴上飾物的新娘。
11 大地怎樣使嫩苗長出,
園子怎樣使種子發芽,
主耶和華必照樣使公義與頌讚在萬民中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