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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讚神之大能

66 一篇詩歌,交於伶長。

全地都當向神歡呼!
歌頌他名的榮耀,用讚美的言語將他的榮耀發明!
當對神說:「你的作為何等可畏!因你的大能,仇敵要投降你。
全地要敬拜你,歌頌你,要歌頌你的名。」(細拉)
你們來看神所行的,他向世人所做之事是可畏的。
他將海變成乾地,眾民步行過河,我們在那裡因他歡喜。
他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他的眼睛鑒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細拉)
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神,使人得聽讚美他的聲音。
他使我們的性命存活,也不叫我們的腳搖動。
10 神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
11 你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
12 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
13 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向你還我的願,
14 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口中所許的。
15 我要把肥牛做燔祭,將公羊的香祭獻給你,又把公牛和山羊獻上。(細拉)

稱頌神聽允其祈

16 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所行的事。

17 我曾用口求告他,我的舌頭也稱他為高。
18 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19 但神實在聽見了,他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
20 神是應當稱頌的!他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他的慈愛離開我。

勸萬民稱讚神

67 一篇詩歌,交於伶長。用絲弦的樂器。

願神憐憫我們,賜福於我們,用臉光照我們,(細拉)
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
神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
願萬國都快樂歡呼,因為你必按公正審判萬民,引導世上的萬國。(細拉)
神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
地已經出了土產,神,就是我們的神,要賜福於我們。
神要賜福於我們,地的四極都要敬畏他。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a]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律法使人知罪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良心與情慾交戰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b],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Footnotes

  1. 羅馬書 7:6 「心靈」或作「聖靈」。
  2. 羅馬書 7:22 原文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