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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亞伯拉罕為眾信者之祖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做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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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羅馬書 4:25 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